武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什么
在我们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之后,是可以进行采取快速处理的方式进行解决的。这样可以提高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那么,武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都是有哪些步骤呢?这是我们在进行选择快速处理所必须了解的一些知识,也是有很多细节是需要我们注意的。
一、武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
1、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需报上车牌号、车主姓名、保险单号、驾驶员姓名、对方车牌号等信息,取得报案号码。
2、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保险公司有时不到现场,只到理赔中心)。
3、双方将事故车辆共同开到交警快速理赔中心(轻微事故交警不到现场),填写快速理赔确认书,交验行驶证、驾驶证。
4、交警受理调查,确认事故责任归属。
5、理赔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损失,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押金),保存好收据。
6、车辆维修,修好后取回车辆。
7、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取得定损单。
8、到交警理赔中心维修厂家柜台交验定损单,取得维修发票(预交押金多退少补)。
9、到报案受理柜台,交验维修发票,取得事故责任确认书。
10、将事故责任确认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主银行帐号、定损单、维修发票等一定交保险公司理赔中心。
11、保险公司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赔付款项打入车主帐号。
二、交通事故处理有时限
1、暂扣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2、责任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3、伤残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4、赔偿调解
公安机关在查明事故真相、认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可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时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长。
5、处罚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根据其违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被处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期限,则应从处罚裁决之日起计算。吊扣驾驶证处罚期满,交通事故处理未结案的,应当发还其驾驶证。
当事人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武汉发生交通事故,进行选择快速处理的方式的时候,我们首先需要了解武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保护现场不要破坏,保存好相应的证据,然后及时的通知保险部门进行处理,由交警进行责任的划分,确定赔付细节。
总结:在我们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之后,是可以进行采取快速处理的方式进行解决的。这样可以提高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那么,武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都是有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房屋他项权注销内容如何?
房屋的他项权首先需要自己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办理,办理之后,交给银行,银行经过核对等一些列的过程之后,给你放款,你拿着全部的价款到房地产开放商处买房子,然后每个月就需要还一部分的按揭。......
·危险驾驶罪可以缓刑吗
可以,如果满足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危险驾驶罪缓刑条件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
·投资咨询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投资咨询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现在经济发达,人均收入水平也较以前有所增长,对于投资已经不是企业家和商人的专利,对于普通人来说也想投资一把,为自己赚取更多的钱,那么在投资过程中,就出......
·发生工伤鉴定在别的的省能报销吗?
发生工伤鉴定在别的的省能报销吗?不能。工伤保险报销也不是你想象如此简单。发生工伤发生地单位要工伤申报社保局,经社保局认定工伤后,才能在本地社保局报销。可以要求单位报销。“因工负......
·哪些婚姻是不合法?婚姻不合法的情形有哪些?
很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就是合法婚姻,特别在农村,有很多只办婚礼但是没有领取结婚证的现象。殊不知,有一些婚姻就是不合法婚姻。那么,哪些婚姻是不合法的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
·哪些情形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哪些情形下员工可随时辞职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
武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