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怎么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怎么处理公司为了更多地收集社会闲散资金,周转公司业务,获得更多经济利益,就会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就是其中一种,但是是一种票面利率比较低的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顾名思义,就是具有可转换性的特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转股,那么如果过了期限,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怎么处理?还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 下面,让我们为您一一进行讲解。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怎么处理
  过了转股的行权期限后,尚未行权的这部分可转债,应按普通债券还本付息处理。此时应将对应的“其他权益工具”余额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除了常规的还本付息(按票面本息)以外,不存在额外的退款还款问题。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它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 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企业债券。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 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 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 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3、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 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 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
  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
  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 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
  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 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 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 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 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
  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
  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综上所诉,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的处理方法是按照普通债券还本付息的处理方法来处理,对应的公司的会计账本事项也要做相应的记录。而且正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点,其发行对股价也有重大影响,极大地吸引了许多企业和投资者对其进行投资。
  
  
  
总结: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怎么处理公司为了更多地收集社会闲散资金,周转公司业务,获得更多经济利益,就会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就是其中一种,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笔迹鉴定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大吗
      一、笔迹鉴定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大吗?笔迹鉴定强制执行的可能性是不大的,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


·合同约定仲裁好还是诉讼好?
      合同约定仲裁好还是诉讼?合同约定仲裁好,因为根据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仲裁相对来说的话是比较方便的,同时约定仲裁和诉讼的,对仲裁的约定无效,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无法达成仲裁......


·公司要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公司要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什么?一、公司要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因公殉职和因公牺牲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因公殉职和因公牺牲的区别主要是什么?(一)、含义不同因公殉职,是在履行职务时牺牲、死亡。包括行政人员、公司职员、集体单位工作人员等。简单说是指履行职务时死亡。因公殉职包含的范围则......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在法律规定上可以作如下的区分: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


·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胜算有多大?
      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胜算有多大?基本上没有问题,只要有实际用工,则无形式上的合同并不会过多影响仲裁结果申请劳动仲裁流程: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怎么处理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