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者不付抢救费怎么办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先对伤者进行积极的抢救、治疗,当然,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是不会要求伤者支付治疗费用的,而通常都是要求交通事故肇事者付抢救费。那要是交通事故肇事者不付抢救费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肇事者不付抢救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伤者的抢救是刻不容缓的。
为了保证伤者及时得到抢救治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如果交通肇事者不愿支付受害人的抢救费,而他的车辆参加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下,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如果抢救费用超过了责任限额,就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然后由基金的管理机关依据谢某的事故责任向他追偿。
二、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
先由交警作出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如果事故中有人受伤,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如果有财产损失,建议做财产损失评估。
住院治疗终结和定损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
1、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
2、是受害者伤残等级;
3、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
4、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
5、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等等。
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
也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律师的分析不可以作为依据,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
涉及人身损害的不要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如果起诉,建议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如果有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部分,再按照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大小承担。
根据实践中的处理可以知道,在对交通事故中的伤者进行抢救、治疗的时候,一般是由交通事故肇事者垫付抢救费的,但要是遇到交通事故肇事者不付抢救费的情况,要是投保了交强险的话,则此时可以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总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先对伤者进行积极的抢救、治疗,当然,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是不会要求伤者支付治疗费用的,而通常都是要求交通事故肇事者付抢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在我国房子租售同权是啥意思?
在我国房子租售同权是啥意思?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
·一、协议离婚比诉讼离婚好吗,都?
一、协议离婚比诉讼离婚好吗,都有哪些好处1.省时如果当事人双方都到场且手续齐全(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薄、各两张两寸的照片、离婚协议书)的话,一般当场就可以颁发离婚证书,协议离婚所......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都有哪些 判处死缓后会有什么结果
虽然缓刑与死缓都有一个缓,但在司法实务中具体的意义可不一样。其中缓刑一般是对那种犯罪不是很重的罪犯作出的,而死缓针对的是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那到底缓刑与死缓的区别有哪......
·一万多的债务法院受理吗
会。欠债一万以上不还法院会受理的。无论多少金额的民间借贷纠纷,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立案条件,法院就会受理。按照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一般都是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进行。即可以向被告所......
·车祸后没有骨折但神经损伤怎么赔偿
车祸后没有骨折但神经损伤怎么赔偿车祸后没有骨折但神经损伤怎么赔偿?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只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付抢救费怎么办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