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公之于众”

  “公之于众”,是指向公众公开,使公众知晓。

    著作权人将作品“公之于众”是著作权人公开发表自己作品的权利,该权利只属于著作权人,其他任何人均无权行使,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私自发表他人作品的行为,是侵犯著作权人发表自己作品的权利的行为。

    著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公之于众”的方式可采用“交出版社出版发行、在特点的人群中传阅、以交谈、演讲、表演、录音录像或者其他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或几种方式,是著作权人的权利,非著作权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采用任何一种或几种方式将著作权人的作品“公之于众”,都是侵权行为。侵权人不得以“公之于众”是向公众公开,使公众知晓为抗辩理由。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这里所指的“公之于众”,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要件。即只要向著作权人以外的其他不特定的人公开,即或是只向一个人公开,也构成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的行为。

总结:“公之于众”,是指向公众公开,使公众知晓。著作权人将作品“公之于众”是著作权人公开发表自己作品的权利,该权利只属于著作权人,其他任何人均无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犯拐骗儿童罪判刑是多少
      犯拐骗儿童罪判刑是多少《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应该怎么来认定拐骗儿童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


·代理律师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地位如何认定?
      我们的日常行为受到民事法律的约束,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案件所占的比例也是比较高的,由于不少公民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需要委托律师处理诉讼事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代理律师在......


·厂里不发工资怎么办
      投诉或者劳动仲裁。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


·免于行政拘留的人有哪些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行政拘留处罚不执行是什么意思。指的就是行为人虽然违反了治安管理,本来应该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的,但是由于行为人存在的种种特殊原因,而决定给予行为人拘留处罚不执行的一......


·一、财产分配程序有哪些?
      一、财产分配程序有哪些?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要以当事人提供为前提,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如......


·工程质量把控措施有什么?
      工程质量把控措施有什么?工程项目并不是建成竣工之后就可以投入使用的,因为一个工程项目规模是很大的,质量不合格的话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导致经济损失,所以竣工之后还要经过严格的工程质......


关于“公之于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