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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在我们进行处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时候,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按照简易程序来进行处理的。那么,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规定是什么样的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简单民事案件应具备如下特点
  1、事实清楚,是非、责任明确
  2、政策、法律规定明确,易于处理
  3、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不大,争议容易解决
  只有正确运用简易程序,才能直到事半功倍、方便当事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下列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1、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案件
  3、确认或者变更收养、抚养关系,双方争执不大的案件
  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
  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讼争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
  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
  7、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讼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三、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规定
  一般根据以下几种不同情况来确定案件的举证期限:
  (1)在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可征求被告的意见,是否需要15天答辩期?如果被告明确表示需要15天答辩期或不明确表示不要15天答辩期,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以便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做到从程序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告是先取证后起诉,有充分的调查取证时间,原告的举证期限的权益是得到保护的。法院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后,被告才开始调查取证,法院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当然要限制被告的举证期限。具体的举证期限可由以下几种方式来确定:
  1、由原、被告双方协商确定。原、被告双方协商确定的举证期限,必须要得到法院的认可,否则,其协议的举证期限无效。因为当事人协议的举证期限过长,会影响法院的办案期限,一般限制在在30日以内。
  2、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举证期限协商不成,达不成协议,可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时间一般在15日以上30日内。
  (2)如果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辩期的,其举证期限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确定的期限必须在15日之内;如果协商不成,或达不成协议,可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应征求被告的意见来确定举证期限,一般限定在15日之内。
  (3)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要求解决纠纷的,原告对其主张有主要证据,被告承认的,且被告同意口头答辩,不需要举证期限的,可以不再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直接开庭审理,作出调解或判决。
  其实,我国的法律中对于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的规定还是比较明确的,我们在进行确定的时候,如果是符合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等条件,是可以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理的。另外,在进行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对于举证期限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您也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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