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时投资性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投资性财产如何分割一、离婚时投资性财产如何分割
  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该尽量争取让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或股份属于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情形,人民法院不宜分割处理。待符合转让条件后,当事人可以依法对离婚时未有涉及的共同财产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
  无论在法律中还是现实生活中,夫妻共同共有都是财产共有的常态。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批复,在夫妻间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主要有:
  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共同构成了职工的个人收入,当然,在一些现代企业或外资企业中,也存在着一定比例的高工资、高收入,甚至年薪、股份期权等,这些收入都属于工资性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目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买卖证券、持有公司股权(包括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设立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成立个体工商户,这些均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范畴,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上述行为而取得的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有两点:第一,一方在婚前就开始进行的生产、经营和投资行为持续到婚后的,如果婚后获得了收益,则该部分收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这一点并不难理解,惟需特别注意一点。
  4、其他:知识产权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军人名下的部分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要是夫妻一方的投资性财产是在婚前取得的,那么投资的本金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不能进行分割,不过可以主张对其中婚后的投资收益部分进行分割。要是你在财产分割上面,还有所疑惑的话,建议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离婚时投资性财产如何分割一、离婚时投资性财产如何分割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离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合同违约金过高法院会判吗
      合同违约金过高法院会判吗?一、合同违约金过高法院会怎么处理?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侧重违约金的补偿性,同时有限制地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1、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


·请求法院对隐名股东认定标准需要哪些证明?
      请求法院对隐名股东认定标准需要哪些证明?1、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有由一方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的合意,大部分情况下,以书面协议认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无明确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也......


·公司增资的方式有几种
      公司增资的方式有几种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便是公司增资,不过每个公司增资的时候都会根据其自己的情况来选择方式,那公司增资的方式......


·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解除劳动合同会怎样?
      我们在工作之前我们都应该签订一个合同,那就是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的作用我们您肯定都是知道的,工作的利益问题一般都是由劳动合同来解决的。我们也都知道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有前提的,那么签......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赔偿
      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往往有很多种,小三、家暴、遗弃也许是这些原因中最为残酷的。为了保护夫妻关系中弱势的一方,法律上规定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赔偿呢?下面我们......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怎么买卖?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怎么买卖?房屋产权到期可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但需要交纳一定标准的土地使用费,但如果涉及到土地开发利用的,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并按照拆迁补偿的情况来进行处理......


离婚时投资性财产如何分割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