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自动投案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自动投案属于自首当中的一种情况,但同时要求自动投案的行为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否则的话也是无法成立自首的。不过此时,光是成立自动投案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到底自动投案满足的条件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自动投案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
  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是指:
  1、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
  2、犯罪事实已被司法机关发现,但犯罪分子本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
  3、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以被司法机关发现,但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之前;
  4、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尚示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犯罪分子形迹可疑而被审查、教育主动交待的,也符合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的情形。
   (二)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
  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是指犯罪分子在前述的时间规定内,由犯罪分子自己的意志决定投案行为,他有以下几种表现:
  1、真诚的认罪、悔罪、争取从宽处罚;
  2、经家长、亲朋好友规劝而投案;
  3、社会力量迫使其投案。
   (三)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这里所指的司法机关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个人是指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其他有关负责人。
  (四)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二、自动投案后怎样处罚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轻重对照有关法律,拟定一个刑罚幅度,而后结合自首的从宽情节,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严宽适度,不枉不纵。
  1、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也说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
  2、交待罪行的情况。交待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
  3、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
  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
  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可以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是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此时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关于自动投案满足的条件,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
  
  
  
总结:自动投案属于自首当中的一种情况,但同时要求自动投案的行为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否则的话也是无法成立自首的。不过此时,光是成立自动投案就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口供补强证据规则的价值是什么?
      口供补强证据规则的价值是什么?在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证据的采用要严格按照相关证据规则来执行,其中口供补强证据规则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则。长期以来,我国公安机关信奉“口供......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公务员可以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公务员可以赔偿吗?可以获得赔偿,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


·办理股权转让如何处理?
      办理股权转让如何处理?有哪几种形式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一、......


·夫妻怎样收集离婚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很多当事人的合法主张都没能得到法院的认可,不是法官太昏庸或者是收了对方的好处,而是因为当事人自己没证据,法官也只能做出对你不利的判决。想要获得法官的支持,夫妻怎样收集......


·管辖权异议可以上诉吗?
      管辖权异议可以上诉吗?在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大大小小的案件,当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一、公职人员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
      一、公职人员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公职人员交通事故有一般是没有误工费的,但如果发生了收入减少情况的,则需要可以主张误工费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


自动投案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