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吗?

  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吗?一、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该意见明确禁止预售商品房再转让行为,禁止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由此可见,购房者转让已经购买的未竣工的商品房的行为是不被法律认可的。但是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行为是不被禁止的。这种转让属于债权的转让,预售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更,而该合同的内容并未发生变化,是由商品房预购人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2、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必须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因为转让人与新预购人签订预售合同将后预售合同的预购人(转让人)更名为新的预购人,新预购人通过预售转让字目取得原预售合同预购的地位。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条件的,商品房预购人可以转让该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二、如何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
  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预售商品房尚未付清房款的购房者应该先征得开发商同意方能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2、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可以与新购房者订立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
  3、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而目前我国有些地方为防期房的过渡投机还没有对再转让可以进行直接备案,而是从严控制,往往造成期房再次购入者不订立周密的合同风险增大。
  4、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应依法交纳相应的税费。如没能进行再转让备案,则只能出让方做出房产权证后再过户给受让方,如是这样的合同不需通知房产商,但如出让方把房子再卖给了第三者,只能追究其违约责任,存在较大的风险。
  5、如果出让方办理了商品房抵押贷款,而受让方也要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则双方应去原银行询问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果可以并且符合条件,双方直接办理“转按揭”手续即可;如果受让方不需要办理抵押贷款,则出让方应办理解除抵押贷款手续,否则将会给双方办理备案或产权登记带来障碍。
  6、如果确是房子不相要而原价转让,你也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终止手续,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并且还应当与贷款银行办理终止贷款合同手续,注销抵押登记,在上述手续办清后,新受让方即可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预售合同备案。但终止预售合同通常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另这种转让如果有相当大的差价没有依法纳税,定是有阴阳合同(就是差价),发生纠纷会给你带来麻烦。
  根据上文的介绍可以了解到,其实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而现实中,买房人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开发商常要求买房人先签订一份认购书,并交付一部分定金。而买房人认为反正认购书不是合同,所以经常是草草签订,结果在房产买卖中带来不少麻烦,从而陷入被动。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吗?一、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吗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政府征地补偿是开发商吗?
      政府征地补偿与开发商征地补偿严格来说,开发商是不可以征地的,只有政府才可以征地拆迁补偿,一般都是按评估值。开发商有时候因为资金的关系,可能会对个别钉子户给予高额补偿。但现在好象有几个钉......


·法律援助缓交费用的规定?
      法律援助缓交费用的规定?一般来说,法律上规定的给予当事人的法律援助只是为其免费提供援助律师,但是对于其他的诉讼费用并不减免,但是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的,向法院申请,经认定后是可以缓......


·对仲裁裁决的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对仲裁裁决的结果不满意怎么办?对仲裁裁决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再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仲裁裁决也是仲裁庭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并在审理终结时所作出的......


·刑事诉讼法专门机关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过程会涉及到许多不同的司法机关。这些司法机关有不同的职责和权力,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这些参与刑事诉讼过程的机关被称为刑事诉讼专门机关。那刑事诉讼法专门机关有哪......


·诉讼保全收费保险公司要交多少保全费
      诉讼保全收费保险公司要交多少保全费一、诉讼保全收费保险公司要交多少保全费?诉讼保全收费标准和财产保全数额是有关系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


·离婚时夫妻分居债务怎么算
      离婚时夫妻分居债务怎么算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


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