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一年和五年怎么判断
撤销权的一年和五年怎么判断撤销权的内容在民法中有具体的规定,撤销权的行使主体,以及行使的条件都有硬性的规定,除此之外,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相应的规定了撤销权行使的期间,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间就不能行使,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撤销权的一年和五年怎么判断。一、撤销权的一年和五年怎么判断1年,是指知道这个事实后1年内必须行使的撤销权。不然作废5年,
是指给你5年的时间来知道这些债务人的主观恶意和客观行为。如果你5年之内还没有发现债务人有诸如放弃债权、无偿赠与、明显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那么只要你过了5年,哪怕5年零1天你知道了债务人以上的几种行为,都无权行使撤销权。二、相关法律规定(一)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除斥期间的经过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一年期限,属于撤销权消灭的除斥期间。除斥期间就是权利存续的期间,即在此期间内权利存在,超过此期间权利消灭。从超过此期间权利消灭的角度来说,除斥期间也是权利消灭的期间。除斥期间的起算日期的确定可区分两种情况:1、一方以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撤销权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起算。因为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当时就会知道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即撤销事由的存在,而倘若不知道,就谈不上胁迫或者乘人之危问题。2、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以及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和显失公平的合同,自当事人知道、应当知道被欺诈,或者知道、应当知道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事实之日起算。所谓应当知道,包括根据当时的环境和条件,当事人应当知道事由的存在,即使不知道,也是由于有过错。(三)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四)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超过一年的除斥期间,撤销权消灭,撤销权人不得再行使该权利。撤销权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属于撤销权人享有的民事权利,是否行使该权利是撤销权人的自由,撤销权人放弃撤销权的,法律不予干涉。因而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项将“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作为撤销权消灭的事由之一。撤销权人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的,应当向相对人表示:以行为放弃撤销权的,自行为完成之日起产生放弃的效力。关于撤销权的一年和五年怎么判断问题的解答如上所示,一年和五年的区别在于,一年的起算点是知道撤销权事实后的一年内进行计算,五年的计算则是从发生符合撤销权行使的事实之日起进行五年的计算,五年是最久的年限,超过这个期限就一定不能再进行撤销权的行使。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撤销权的一年和五年怎么判断撤销权的内容在民法中有具体的规定,撤销权的行使主体,以及行使的条件都有硬性的规定,除此之外,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1、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1)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再审。根据诉讼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提交审判委员会......
·工程发包承包怎么管理?
工程发包承包怎么管理?工程的承包、发包,是一种工程的经营模式,买卖双方通过投标竞争来争取工程,完成后获利。随着近年来国家新政策的颁布,全国各地的重建新建项目日益增多,这就需要一个良......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如何处理
1.区分定金与订金。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买受人(购房者)与出卖者(开发商)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一般出卖人会要求买受人与之签订《房屋认购书》并按房款的一定比例向其交纳“订金”或......
·出轨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许多离婚案件都是由于某一方婚内出轨导致的。在离婚后要分割财产,但对于出轨的情况,在分割财产时有另外一套标准,无过错方享有较大比例的财产甚至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那么......
·若是遭遇网络诈骗如何维权
遭遇网络诈骗如何维权财物被骗要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在报案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受案后经过审查以确定案件性质。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通过侦查进行破案。公安机关对于公民......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无效吗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无效吗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是建立在当事人充分协商一种的情况下,此时要保证协议是自愿、平等签署的。但实践中有的人总认为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无效,到底该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我们......
撤销权的一年和五年怎么判断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