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不断地攀升,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

  我国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不断地攀升,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在交易的过程中都应缴纳税费。房屋买卖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收有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契税等,在武汉地区买房的人对武汉市房屋买卖营业税都会比较感兴趣,我们为您整理了武汉地区的房屋买卖所需要收取的税费,其中就包括了营业税的收取方式,供您阅读了解。
  
  一、武汉地区二手房营业税怎么缴纳?
  
  营业税的缴纳方式:购买时间在两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营业税为:成交价×5%;两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
  
  二、武汉地区二手房需要缴纳的其他税费
  
  1、契税。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2、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
  
  3、城建税。营业税的7%
  
  4、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
  
  5、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三、武汉二手房买卖所需要的其他费用
  
  1、登记费
  
  其收费标准分为住房与非住房。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2、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3、佣金
  
  成交价乘%,交易双方各付一半。
  
  4、贴花:5元/套
  
  如果购房时需要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5、评估费
  
  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6、抵押登记费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7、委托公证费
  
  如果购房需要办理公证,那么则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公证费,公证费的标准一般为300元/二本公证书,另外每加一本收20元。如果需要赎楼,还会产生如下费用:
  
  8、赎楼担保费
  
  费用计算——业主欠款×1%。期限为3个月,最低收费2000元。
  
  9、赎楼罚息
  
  不同银行的收取方式不一样,一般按欠款金额的0.5%收取
  
  10、赎楼短期借款利息
  
  一般1个月赎楼短期借款利息≈欠款金额×1
  
  11、买卖合同公证费
  
  由公证机关向涉外方收取,征收标准:
  
  过户价×0.003%(过户价<50万)
  
  过户价×0.0025+250(50万<过户价≤500万)
  
  过户价×0.002+2750(500万<过户价≤1000万)
  
  12、抵押合同公证费
  
  买方涉外并需要贷款时,由公证处向涉外方收取的服务费。
  
  武汉市房屋买卖营业税按5%的成交价收取,但如果是两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就可以免交营业税,高档住宅会收取买卖差价的5%作为营业税。武汉地区买卖房屋除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外,还会被收取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是由卖方缴纳的,买方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总结:我国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不断地攀升,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在交易的过程中都应缴纳税费。房屋买卖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收有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不请律师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不请律师可以起诉离婚吗?起诉离婚需不需要请律师?对于部分面临离婚抉择的当事人来说,是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个困惑,原因主要在于两方面:听别人说,谁先起诉谁吃亏,或第一次去法院起诉......


·孩子监护人可以是爷爷奶奶吗?
      孩子监护人可以是爷爷奶奶吗?一、孩子监护人可以是爷爷奶奶吗可以,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爷爷奶奶不是法定的监护人。除非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死亡或者无法查找到下落的,可以由爷爷......


·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罪有哪些特征
      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罪有哪些特征1、犯罪对象的无形性:知识产权具有的无形性决定了知识产权犯罪人侵害的不是具有物理形状的知识产权产品,而是这些产品所内含的知识产权,包括经济权利和人身权利。......


·哪些情形下对交通肇事处以刑罚
      关于交通肇事的行为,其实不是一定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既然不构成犯罪,那么在对肇事者进行处罚的时候也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现实中还是构成犯罪的情况居多,那么一般在哪些情形......


·法律规定非法集资退还本金吗?
      法律规定非法集资退还本金吗会退还本金。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


·行政拘留属于什么处罚
      行政拘留属于什么处罚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而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


我国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不断地攀升,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