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 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
合同撤销权的期限并不是六个月,而是一年。
《合同法》第5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1年,由撤销权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申请撤销。
二、合同撤销权怎么行使
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关于撤销权的性质,学者一般意见均认为属于形成权,即依权利一方的意思表示,可产生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即发生溯及力,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
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是错误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当事人,即重大误解方(一方为主,有时也可是双方)、因显失公平的合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方,被欺诈、被胁迫、处于危难中的一方。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即须为《合同法》第54条所规定的几种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订立时)、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当事人不得行使撤销权。
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我国《合同法》第54条与《民法通则》第59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即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此与国外如德国、日本等国家规定的撤销权人通过向对方当事人为撤销的意思表示方式行使撤销权并不相同。依我国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应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为之,而直接向对方当事人为意思表示,并不发生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根据《合同法》第55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撤销合同仍应为有效合同。
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在知道撤销事由当天起一年内没有行使自己的合同撤销权,超过一年,合同撤销权就会消灭,不再支持当事人行使该权利,而该合同仍然为有效合同,您要记清楚。
总结: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合同撤销权的期限并不是六个月,而是一年。《合同法》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叛逃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对叛逃罪进行认定的时候,我们需要了解此罪与一些相似犯罪之间的区别,这样才能更加准确的判断实践中的一些行为是否构成叛逃罪,那到达叛逃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在我国边坡工程质保期限是多少年?
在我国边坡工程质保期限是多少年?边坡工程的质量保证期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根据边坡对工程影响的时间差别,可分为永久边坡和临时边坡两类;根据边坡与工程的关系,可分为......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则制定本制度:1、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
·故意伤害罪追诉时间怎么确定
故意伤害罪追诉时间怎么确定如果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追诉期限为五年。如果是造成重伤的,追诉期限为十年。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追诉期限为二十......
·新刑法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怎么判?
新刑法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怎么判?新刑法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国家机关工作......
·上海抚养费判决的数额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如果夫妻双方决定离婚,会有较多的处理事项,如财产怎么分配等等,但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孩子的抚养权分配以及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孩子的抚养费标准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但实践中许多夫妻......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