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吸毒贩毒行为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我国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一直保持高压状态。通常在一起贩毒案件中有多位犯罪嫌疑人,如果经证人指证,犯罪嫌疑人对犯罪活动供认不讳,那么就要按照刑法进行严肃处理。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贩卖毒品的方式有哪些?
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 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 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 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 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 赊销毒品的;
(7) 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三、贩卖毒品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要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给对方。在间接交付的场合,如果中间人认识到是毒品而帮助转交给买方的,则该中间人的行为也是贩卖毒品;如果中间人没有认识到是毒品,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是有偿转让,但行为人交付毒品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物质利益;既可能在交付毒品的同时获取物质利益,也可能先交付毒品后获取利益或先获取物质利益而后交付毒品。
如果是无偿转让毒品,如赠与等,则不属于贩卖毒品。毒品的来源既可能是自己制造的毒品,也可能是自己购买的毒品,还可能是通过其他方法取得的毒品。贩卖的对方没有限制,即不问对方是否达到法定年龄、是否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是否与贩卖人具有某种关系。出于贩卖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也应认定为贩卖毒品。
综上所述,在我国贩卖毒品是重罪,不管数量多少,犯罪嫌疑人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到死刑不等,并且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一定的罚金。贩卖毒品的方式很多,即便是拿自家祖传的毒品进行买卖,也构成贩卖毒品罪。
总结:吸毒贩毒行为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我国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一直保持高压状态。通常在一起贩毒案件中有多位犯罪嫌疑人,如果经证人指证,犯罪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房地产分公司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房地产分公司转让合同是否有效?房地产分公司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对于分公司来说,他们的经营业务的范围就是进行房屋的买卖,所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也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之内所进行的。《公......
·取保候审有什么条件可以提前解除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
·广东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怎么计算?
广东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怎么计算?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是,安置补助费等于需要安置的人数乘年产值乘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等于被征地数除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征地补偿安置费应当在征地补偿安......
·醉酒驾驶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醉酒驾驶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家严厉禁止的行为,因为醉酒驾驶确实会带来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人身安全危害性都是非常大的,当然醉酒驾驶它也存在着保险问题,也就是交强险的部分,很多人对......
·刑事犯罪的吸收原则如何规定?
是指以上述一种原则为主、他种原则为辅,将其分别适用于不同刑种或刑罚结构的数罪并罚吸收原则处罚方法。鉴于上述三种原则各有得失、难以概全,目前除极少数国家单纯采用某一种原则外,世界上绝......
·验资后将出资转出算抽逃出资吗
验资后将出资转出算抽逃出资吗?2011年修订的《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的,可以认定为——抽逃出资。2014年新修订的即现行......
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