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文件,流程是什么?

  私募基金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文件,流程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身份证电子版、股东身份信息
  5、所有高管人员一寸照片
  6、验资报告
  7、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8、私募基金备案高管的要求:具有SAC从业资格证(证券人员考试合格证),或者有2—3年的投资经验人员 。
   二、私募基金登记的流程
  1、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2、登记方式:通过电子系统网上提交信息,网上审核。
  3、登记信息内容: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4、登记时限: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5、公示内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诚信信息。
  6、注销登记:经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深圳吾思已被注销登记。
  7、私募基金备案时点: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还需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
  8、私募基金备案时限: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
  9、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考试、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其他情形。
  10、信息报送: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包括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
  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包括认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
  每年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每年度4月底前,通过系统填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1、重大事项报告,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
  (1)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高管发生变更;
  (2)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发生变更;
  (3)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
  (4)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6)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12、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重大事件,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
  (1)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
  (2)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
  (3)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
  (4)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
  (5)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私募基金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文件问题的解答,私募基金登记有具体的流程,相关的文件要准备齐全再办理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应该及时报告私募基金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资金运营的重大变化,这是相关部门进行监管的一种手段,这是对私募基金公司的严格标准。
  
  
  
总结:私募基金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文件,流程是什么?一、私募基金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工伤医疗待遇继续?
      一、工伤医疗待遇继续有哪些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


·自己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吗
      很多人面临离婚,离婚的问题随之而来,比如夫妇其中一个人不愿离婚。那么有人则会问:“自己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吗。”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法律对此有规定。已整理与离婚相关的知识,倘若真的需......


·一、夫妻不离婚如何办财产公证?
      一、夫妻不离婚如何办财产公证?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


·可以
      可以,社会保障卡的作用如下: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


·医院遇到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


·合同法有效合同认定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合同法有效合同认定的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合同法有效合同认定的标准是怎么样的?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


私募基金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文件,流程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