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房屋买卖条件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事,但是农村房屋的买卖并不像普通的商品房那样只要支付足够的房款就可以随意购买,农村的土地利用都有严格的限制,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划分都是按照户划分的,一户一宅,今天我们为您解答农村房屋买卖条件。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条件:
  在农村宅基地的房屋,《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只享受一宅。按照法律规定,在农村应该享受房屋买卖权利的人
  1、必须是本村的村民。
  2、这个人在村里没有住宅。
  3、再一个是本村的居民因为结婚、分居、分户这样也可以购买房屋;同时规定卖房的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另外对于不属本村村民可以在本村享受宅基地,国家有几个特殊规定:
  1、是在外面当兵的现役军人也可以在村里没有居住的情况下可以购买;
  2、是退离休的干部、职工,回原籍落户的,在农村确无房居住的,也可以申请宅基地;
  3、其他的几种情况必须是县以上人民政府做出特殊规定的。否则其他人不得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村自建房买卖应注意什么
  购买农村房屋时,必须满足上述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要件,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关于农村房屋买卖条件问题的解答如上所述,法律严格限制农村房屋进行买卖的行为,即使要将自己的房屋进行买卖,那么买方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一般限制在村集体内部的成员,还有几种特殊的情况也可以购买宅基地上的房屋,在进行购买时要注意一些事项,具体可以参考上文。
  
  
  
总结:房屋买卖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事,但是农村房屋的买卖并不像普通的商品房那样只要支付足够的房款就可以随意购买,农村的土地利用都有严格的限制,房屋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间债务关系
      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间债务关系一、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间债务关系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如何认定其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


·商业车险费率的决定因素是什么?
      商业车险费率的决定因素是什么影响商业车险费率的因素包括:(1)、车辆性质因素:由于车辆的用途和性能不同,所造成的风险状况也就不同,车辆费率标准液不同。一般来说,私人用车与营业用车......


·一、酒精度180属于醉驾吗?
      一、酒精度180属于醉驾吗?酒精含量达到180,可以判处拘役、缓刑。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冰凌掉落砸落三者财产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北方到了冬天,天寒地冻,高层小区住户阳台有漏水的,可能会形成冰凌。如果不及时清楚,可能会掉落对过往的车辆和行人产生威胁。对于这种祸从天降的情况,受害人应该找都责任方要求赔偿。那么,......


·行政诉讼期间是否停止具体行为的执行
      在诉讼期间可否停止行政执行?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诉讼期间具有的特点,然后再来说说具体的关于行政诉讼案的详细情况。诉讼程序是有一套非常规范科学的程序,程序规则是结合了以往的经验而制定出......


·终身监禁罪可以减刑吗?
      一、终身监禁罪可以减刑吗?终身监禁罪是不可以减刑,向比较于无期徒刑,无疑此种处罚更为严重,我国的很多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并不会判处其死刑,而是会在量刑时信进行考量,若是其犯罪行为确实十......


农村房屋买卖条件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