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撤诉法条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撤诉法条有哪些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双方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是可以选择撤诉的方式来进行解决民事诉讼的问题。双方当事人需要谨慎思考后才能做出撤诉的决定,因为撤诉涉及的方面比较多,那么民事诉讼法撤诉法条都有哪些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民事诉讼法撤诉法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几条规定了关于申请撤回起诉的内容
  
  (一)《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2)、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4)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第六十六条 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2)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3)第一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第一百五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缺席判决。
  
  (5)第一百五十九条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
  
  (6)第一百六十条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7)第一百六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8)第一百九十一条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民事诉讼法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分的具体体现,故需有内容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方为有效。因此,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亦须以正当、合法为前提。也因如此,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并不会当然地产生撤诉的效果,而需由受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在此基础上裁定是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谓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指申请撤回起诉必须是原告主动、自愿所为,而不能是被动、违心所致。因此,任何人(包括审判人员)既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原告撤回起诉,也不得说服、动员原告撤回起诉。
  
  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不论是当庭宣判,还是定期宣判,均应如此。这样既可使原告有较为充分的斟酌时间,慎重地适时实施撤诉行为,同时又可避免因原告于宣判后再提出撤诉申请而损及受诉人民法院所作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为判决一经宣告,即便尚未发生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亦不得随意撤销。
  
  三、撤诉有哪些法律后果?
  
  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
  
  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对于民事诉讼法撤诉法条的内容,一般情况下都是离婚案件使用的比较多。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要依据这些法条来决定是否要撤诉该案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原告才可以申请撤诉,而且法院可以批准撤诉的申请同时也可以否定,在法院判决之前,双方必须要自愿而且必须要合法。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民事诉讼法撤诉法条有哪些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双方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是可以选择撤诉的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水果销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水果销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水果富含人体所必须的各种营养元素,是人们每天都要购买的必备品,因此,从事水果买卖生意具有销售好、利润高,但存放难、折损大的特点,特别是经营水果批发业务的......


·山东儿童车祸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山东儿童车祸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儿童也是人,所以都是参照以下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只是标准上以及某些项目可能无法得到赔偿: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5年到期怎么办?
      人们买房子的时候,不光要看房屋的位置、周围配套设施、学区等因素,还得看房屋产权属性,如果是商业用地,则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这样的房子价格较低,不容易变现。有的开发商拿地后多年才建......


·股权转让是否上税,需要上缴多少
      股权转让是否上税,需要上缴多少一、个人股权转让是否要交税?需要缴纳多少的税?个人股权转让是否交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


·刑诉法换押的规定有什么?
      当案件的嫌疑人被抓获后会被押送到相关地点为后期的诉讼程序做好准备,但是诉讼程序可能会涉及到很多个部门并且需要犯罪嫌疑人在各个部门之间来回转移,而这个转移的过程就需要相关的法律加以规......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认定是否可以?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认定是否可以?如果相关的机关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话,那么,不进行工伤认定,当然是需要交警部门来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


民事诉讼法撤诉法条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