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失职的情况应该怎么判定?
我们发现有的单位在辞退员工的时候,给的理由是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严重失职,但员工的行为是否构成严重失职,并不是单方面的由单位说了算的,那么此时员工严重失职的情况应该怎么判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严重失职的情况应该怎么判定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此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或人员遭受重大损失,但未达到受刑罚处罚的程度。例如:因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因工作不负责任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浪费材料等。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一位流水线上的员工,因为要求增加过节补贴的问题和单位领导发生争议。由于一时情绪难以控制,该员工将流水线上的关键生产设备拆下并藏匿起来,致整条生产线停工一天,单位无法按时交货,不得不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金5万元。企业当即决定解除与该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员工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仲裁过程中,单位提供了经员工签字认可的《员工手册》:在违纪行为这一章,包括了破坏生产设备等情形。更关键的是,《员工手册》也同时明确规定了关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标准,即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万元及以上者为“严重”。由此,案件就变得非常明朗了:企业为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提供了充分合法的依据,履行了完整的举证义务,员工的诉请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
二、严重失职单位怎么处理
企业规章制度不仅仅在管理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是企业在劳动争议中制胜的关键所在。 单位因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其所谓“明确的”要求是:单位必须能拿出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规章制度,以证明员工确实违反了相应制度,且程度严重,两点缺一不可。在上述案例中,正是因为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于何为“严重”,才使得企业能够拿出充分的依据来证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因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因工作不负责任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浪费材料等。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在判定员工严重失职的情况时,需要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看是否存在工作失职情况,若存在那么才能认定为失职,并且这里的失职还有具体的程度之分。根据不同的失职程度,给予员工的处理是不同的。
总结:我们发现有的单位在辞退员工的时候,给的理由是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严重失职,但员工的行为是否构成严重失职,并不是单方面的由单位说了算的,那么此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公司企业的商标转让中续展可以吗?
公司企业的商标转让中续展可以吗?商标转让和续展可以同时进行,申请人确定要申请商标续展的,就要提前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续展申请书,并按照规范要求来正确填写《商标续展申请书》;商标转让......
·事实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事实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带走孩子违法吗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是最重要的问题。为了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一般会将孩子的直接抚养权判给一方,但是另一方仍然享有探视的权利,这是为了促进孩子身心得以健康成长。但是,在......
·摩托车逆向行驶处罚2023年处罚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道路上的汽车也是越来越多,我们在驾驶车辆时要遵循相应的法规,同样驾驶摩托车也要遵守交通法规,摩托车逆向行驶处罚年处罚标准是什么?按照有关......
·婚姻法子女的抚养条文中对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父母离婚后,通常会发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别离,由父母中的另一方间接抚养。夫妻离婚后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作变化,由共同抚养变成一方独自抚养。因而正确处置子女抚养费是很重要的。那么,婚姻法......
·首套房认定标准
首套房认定标准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
严重失职的情况应该怎么判定?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