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提供什么材料

  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提供什么材料
  作为收养人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跨国收养申请书;
  2、出生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5、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7、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8、家庭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应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 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收养人将所有证件和材料通过常住国政府批准的收养组织寄往中国收养中心。
  中国收养中心批准申请人的收养申请后,向收养人发出《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向自治区民政厅发出《涉外送养通知》。
   二、送养人要交的材料有哪些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为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被收养人是弃婴或者孤儿的证明;
  3、被收养人户籍证明;
  4、被收养人的成长情况报告;
  5、被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6、被收养人二寸彩色照片;
  7、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8、年满十周岁的被收养人同意被收养的书面意见;
  9、其他证明材料。
  在办理收养登记的时候,光是收养人是无法进行的,还需要送养人协助一起进行办理,而此时当事人身份地位不同,意味着办理收养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是不同的。而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与送养人分别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总结: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提供什么材料一、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提供什么材料作为收养人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公然损坏财物的行为怎么认定?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中公然损坏财物的行为怎么认定?纠集三人以上的犯罪主体故意损害公共财物就会被认定为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中公然损坏财物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一、离婚后收入降低抚养费更改是否可以?
      一、离婚后收入降低抚养费更改是否可以?离婚后收入降低抚养费更改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


·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是什么生活中,土地注销是指,一些特定情况下,对已经进行登记的土地使用证进行注销。注销后,国家会对土地进行回收以后,再重新进利用。可是由于您对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的规定有什么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的规定有什么一、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的规定有什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村长跟自己签的合同生效吗
      村长跟自己签的合同生效吗?合同怎么才会生效?一、合同签字盖章应注意的事项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盖章的......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才生效吗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才生效吗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依据需要决定是否办理公证。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


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提供什么材料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