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行为保全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行为保全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行为保全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有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正在或者将要受到被申请人的侵害;
2、如不采取行为保全将会给申请人造成损害或者使其损害扩大;
3、如不采取行为保全可能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大于如采取行为保全可能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但如采取行为保全会损害公共利益的,不得采取行为保全。
二、行为保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所谓行为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避免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或进一步的损害,法院得依他们的申请对相关当事人的侵害或有侵害之虞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对行为保全的裁定,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本条是关于保全适用条件、具体程序的规定。
三、行为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行为保全的作出需要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数额。关于财产保全,法律实务中一般要求其提供与被保全财物等额或者相当的财物作为担保。与财产不同,对行为一般难以界定其价值大小,这依然需要法官运用自由裁量。
在实务中,可以通过权衡被申请人的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失的大小,以及赔偿这些损失需要的金钱数额来确定是否需要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方式和数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对于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保全可以解除。但是法律并未规定行为保全是否能够提供反担保,如果提供了能否解除保全。行为保全一般不适用反担保。行为往往有不可控制性,而法院的保全裁定也仅仅是一纸文书,对当事人的行为难以进行有效约束。所以对于行为保全一般不宜适用反担保。当然,在案件处理中,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比如如果申请人同意的,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解除保全。
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中,行为保全制度无疑为当事人维权提供了一个不错的制度选择。民事诉讼法行为保全的条件包括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如果不采取措施申请人的损失会进一步扩大等。通常来说,当事人都是自己申请行为保全,如果当事人没有申请,法院可以在必要的时候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行为保全。如果法院批准了行为保全,就应该立即执行,不能拖延。
总结:民事诉讼法行为保全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行为保全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有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正在或者将要受到被申请人的侵害;2、如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公司辞退的员工还能拿年终奖吗
公司辞退的员工还能拿年终奖吗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
·工地老板不发工资如何处理
工地老板不发工资如何处理(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
·一、出租人与承租人解除合同不属于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与承租人解除合同不属于违约的情形有哪些?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能否税前扣除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能否税前扣除吗?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债权转让时对保证人有什么影响
债权转让时对保证人有什么影响主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享有。主债权转让只是使债权人发生变更,而并不改变债的内容。主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有四条:1、主债权有效存......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在企业破产时,需要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清偿企业债务的范围和顺序法律都是明确规定了的。对于企业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而言,破产法也明确规定的二者的清......
民事诉讼法行为保全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