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票据挂失止付的条件和基本程序是什么?

  票据挂失止付的条件和基本程序是什么?一、挂失止付的条件是什么
  从法律规定看,票据丧失是挂失止付的唯一条件。所谓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被盗、遗失等违背票据权利人的主观意愿的原因造成票据脱离权利人保管的状态。显然,如果没有票据丧失的情况出现,也不会产生挂失止付的法律关系。明确这一条件的意义在于使我们注意到实践中出现的以挂失止付的形式限制票据合法持有人的票据权利的情形。
  二、什么是挂失止付的一般程序
  《票据法》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失票人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时,应当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如下事项:
  l、票据丧失的时间和事由;
  2、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3、挂失止付人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从以上规定可以认为,挂失止付的一般程序如下:在票据丧失后,首先应当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然后按照票据付款人的要求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鉴章;最后经票据的付款人审查后,确属可以办理挂失止付的票据的,由票据的付款人对该票据在法定期限内暂停支付。必须在此予以说明的是,这里所列的挂失止付的一般程序,仅仅是本人根据有关票据的规范性文件所总结出来的在实践中使用的操作方式。对于其适当性在后文中本人将进行具体分析。
  《票据法》第十五条?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我们整理的有关票据挂失止付的条件和基本程序方面的知识,您遇到票据丢失的情况时,不要慌张,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挂失,要第一时间通知票据的付款人,然后按照要求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在通知书中应该写清票据丧失的原因及时间、票据金额信息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票据丧失是进行挂失止付的唯一条件。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票据挂失止付的条件和基本程序是什么?一、挂失止付的条件是什么从法律规定看,票据丧失是挂失止付的唯一条件。所谓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被盗、遗失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没有律师资格的能否以公司“法律顾问”的身份代理公司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


·我国法律对侵犯隐私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侵犯隐私权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我国法律对侵犯隐私权的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


·员工主动离职是终止还是解除合同?
      员工主动离职是终止还是解除合同?员工离职是劳动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方式有三种,即员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企业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不仅可以辞退员工,员工自身也是可以向单位申请离职......


·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以及抵扣期限是多久?
      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以及抵扣期限是多久一、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以及抵扣期限是多久国家税务局印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十条明确规定,自2017年7月1日......


·女员工怀孕后可以辞退吗
      女员工怀孕后可以辞退吗一、女员工怀孕后可以辞退吗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购车提前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有哪些
      购车提前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有哪些车贷提前还款违约金的算法大概有两种:补交一个月的利息为违约金;按余款的千分比计算出违约金。按余款的千分比计算较复杂,下面就看看具体计算过程吧:例如贷1......


票据挂失止付的条件和基本程序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