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托管办法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托管办法是怎样的? 一、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
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二、私募基金托管办法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是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二是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是利用基金财 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四是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五是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六是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七是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八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 他不正当交易活动;九是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私募基金的托管银行需要有哪些资质或要求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证券基金托管银行,也就是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过上述我们的总结,我们可以了解到私募基金托管办法中,私募基金也并不是一定需要进行托管,基金合同中可以约定基金不进行托管,但是由此带来的后果需要个人承担。除此之外,私募基金托管办法中也明确了基金托管人的资质以及应尽的责任义务。
总结:私募基金托管办法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管辖权异议上诉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管辖权异议上诉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在我国,如果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其涉及的案件没有管辖权,那么他可以向受诉......
·病假工资怎么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
·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发生分居前或分居后,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协商。协商的内......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程序有哪些?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程序有哪些?有很多企业为了发展需要都会寻找外商投资,但是外资投资企业有时也会进行减资的行为,这种行为是需要一定程序的,但是有很多人不清楚外商投资企业减资程序有哪些......
·对于口述作品著作权保护吗
一、对于口述作品著作权保护吗?
对于口述作品著作权保护吗一、对于口述作品著作权保护吗?口述作品也受著作权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
·故意伤害罪轻伤二级怎么量刑
一、故意伤害罪轻伤二级怎么量刑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与受害人双方和解并取得......
私募基金托管办法是怎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