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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父母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

  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其亲生父母肯定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积极履行自己的监护义务的。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剥夺父母监护权。那具体来说剥夺父母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父母的监护权可被剥夺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离异后,其监护人资格不受影响,但父母一方或双方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以取消一方或双方担任监护人的资格。父母因正当理由,不能亲自履行监护职责的,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允许父母委托他人代为履行部分或全部监护职责,但父母仍是法定监护人。至于监护人的变更,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死亡或丧失了监护能力;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变更监护人,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监护人之间也可鉴定变更协议,更换监护人。
  二、剥夺父母监护权的情形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父母存在七种恶行,法院可剥夺监护权: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 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三、剥夺监护权后,孩子怎么办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可指定有能力承担监护人义务的人和组织去照管孩子。而国家是儿童的最终监护人。国家监护是通过转移监护权实现国家和政府的监护,是对家庭监护的补充,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环境。民政部门要代表政府履行对未成年人国家监护的兜底责任。根据《意见》,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将未成年人带离实施侵害行为的监护人,就近护送至其他监护人、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民政部门应当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因受到监护侵害进入机构的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按照法律的规定,剥夺父母监护权的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否则的话是不能剥夺监护权的。当然,在剥夺了监护权之后,也不是说就没有人来监护未成年子女了。此时,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情况,结合法律的规定重新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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