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具体可以分为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当然应注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具体可以分为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当然应注意约定将诶出不能与法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但在一些情形下,可能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现实中,究竟哪些情形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单位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工作、业务的交接。
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用人单位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合同应有正式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上面应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及参照依据等,内容应客观真实,理由应充分,应有企业的盖章和通知日期。劳动者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做的事情,避免出现纰漏。
综上所述,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其中基本都是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做出的限制,这也是出于对广大劳动者合法利益的保护。而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的话,这个时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总结: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具体可以分为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当然应注意约定将诶出不能与法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但在一些情形下,可能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对于犯罪既遂该如何处理?
对于犯罪既遂该如何处理?通常情况下,如果是犯罪既遂的话,这个时候对他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是会进行判刑的,但是通常犯罪既遂,可能会有一些悔罪的表现,这个时候也可以减轻处罚,但是具体的情况......
·事实婚姻办结婚证的规定是什么?
事实婚姻办结婚证的规定是什么?事实婚姻办结婚证的规定是按照正常的婚姻登记手续到民政部门来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认定成为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
·重婚罪婚姻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重婚罪婚姻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
·同事借钱不还怎么要回
同事借钱不还一般采取以下措施:1、直接开口要,最好能出示借条或证明给你同事看;2、第三方朋友介入,如果和你你同事和有共同的好友或者同事的,可以向你的共同好友或同事求助,帮忙开口道出你......
·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理由有什么
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理由有什么一、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理由有什么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
·没收违法所得需要听证吗
一、没收违法所得需要听证吗需要的。《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具体可以分为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当然应注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