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损害分级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分级是怎样的?医疗损害的等级及分类:
  医疗损害的等级:
  一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损害的分类:
  一级医疗损害:
  甲等:死亡。乙等: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医疗损害:
  ①甲等: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5种情形。
  ②乙等: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2种。
  ③丙等:……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23种。
  ④丁等:……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医学教育|网。
  三级医疗损害:
  ①甲等: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②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③丙等医疗事故:……有轻度功能障碍,……。④丁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医疗事故等级赔偿标准:
  《标准》将一级乙等医疗损害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综上所述,医疗损害分级主要分为四级,一级损害最严重,它包括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等情况。二级包括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等情况。三级是指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等情况,四级最轻。而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是损害程度一一对应的。
  
  
  
总结:医疗损害分级是怎样的?医疗损害的等级及分类:医疗损害的等级:一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有哪些
      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有哪些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一)《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


·财产保全措施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财产保全措施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解除保全措施: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


·房产抵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房产抵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


·犯重婚罪是不是要坐牢可能不用坐牢的情况——受害人
      犯重婚罪是不是要坐牢可能不用坐牢的情况——受害人保持沉默重婚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但重婚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如果被害人没有刑事自诉的,也可以由公......


·个人合伙的对外债权是怎么规定的?
      个人合伙的对外债权是怎么规定的?《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多余资产也在不断增加。在面对多余的资产,人们不甘心放在银行,可能就会出现投资私募基金的情况。在投资私募基金时需要签订好合同,但是人们不知......


医疗损害分级是怎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