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是什么?

  在租赁合同中,房屋的出租人因为多种原因可能会违反合同的约定。这个时候就需要房屋的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一定的补偿。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的有关事情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
  
  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出租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就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违约赔偿条款,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来确定违约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等方面的问题如上所述。房屋的出租人违约的情况下,赔偿范围按照合同里面违约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如果合同没有违约条款的,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损失赔偿范围。如果提起诉讼后,需要按照最高法的有关司法解释进行审理。
  
  
总结:在租赁合同中,房屋的出租人因为多种原因可能会违反合同的约定。这个时候就需要房屋的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一定的补偿。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怎么办?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企业要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国家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国家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专利的申请除了需要申请人交纳费用外,还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申请程序。那究竟这个国家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呢?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才能更好的完成专利的申请,保护自身......


·2023年无犯罪记录证明要怎么开
      无犯罪记录证明要怎么开,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3、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4、申请人......


·犯罪行为人怎么判缓刑?
      对于法院怎么判缓刑,很多人都非常的关注这个内容,法院判处缓刑对象是犯罪行为人,判缓刑是有条件的,我国法律对于缓刑的条件规定中,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还有怀孕的妇女二者符合缓刑的......


·名誉权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是怎样的
      一、名誉权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


·户口已经迁走,村里老宅在拆迁或新农村建设中如何补偿?
      户口已经迁走,村里老宅在拆迁或新农村建设中如何补偿?  一、户口已经迁走,村里老宅在拆迁或新农村建设中如何补偿?  因为近些年随着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安家落户变成的......


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