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年广州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广州市地税局发布了广州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并对其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变动,特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调整之后会对我们产生怎样的影响?为您解答。
  
  
  一、广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浮动费率第一档为0.48%,第二档为0.64%,第三档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5.5%,个人缴2%;
  
  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5-1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5-12%。
  
  二、个人所得税应当如何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工资税=应纳税所得额×工资税税率
  
  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个人所得税税率标准: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经过上面的一番介绍和计算,您可以很清楚地知道广州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调整额度,调整之后,月收入在2万左右的高收入人群将缴纳更多,而对于低收入人群而言,调整之后的收入反而增加了。更多相关知识可咨询.
  
  
总结:广州市地税局发布了广州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并对其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变动,特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调整之后会对我们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诉讼时效中断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中断法律后果是怎样的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


·肇事逃逸导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肇事逃逸导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肇事逃逸导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


·侵害名誉权法律责任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法律责任有哪些侵害名誉权的,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离婚后财产判决有哪些规定?
      离婚后财产判决有哪些规定?离婚夫妻在离婚后发现还有财产没有分割的,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的;或者在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法院判......


·公司单方面劳动合同毁约要赔偿多少金额?
      公司单方面劳动合同毁约要赔偿多少金额?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
      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在合同的管理中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制度具有规范性,才能够更好的保障合同的规范化、合法化,保障好双方的利益。下面,我们将会为......


年广州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