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期索赔的法规条款有哪些

  工期索赔的法规条款有哪些?
  
  房地产在我国发展是尤为快速的,也出现了很多对于工期中所产生费用的纠纷,一个完善的索赔机制和了解相关机制是施工单位必须了解的。那么工期索赔的法规条款有哪些?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工期索赔有法可依的有哪些?
  
  关于建筑工程的索赔法律法规有:《民法典》以及《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建筑法》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可以作为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一)《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另外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违反合同的现象屡屡发生,这种违反合同的现象可能是合同内因素,也可能是合同外因素;可能是发包人故意行为,也可能是客观原因,发包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无论什么情况,只要是发包人的责任使建筑企业遭受到合同价款以外的损失或影响工期,建筑企业就可以依法要求发包人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种要求赔偿权,就是依法索赔权。
  
  (三)《民法典》规定: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过错,建筑企业可以依据这些条款向发包人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这种要求即为索赔。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对其“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解释,为建筑企业的索赔提供了优先受偿的法律支持。
  
  (四)《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工程索赔制度。
  
  (五)《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对于建设资金不足,物资供应短缺的工程,企业有按照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并有权调整施工进度。
  
  相信各位读者也可以发现有相当多的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是有解释的,合理客观的维权是企业必不可少的技能之一,这也是企业良性发展以及国家对于用人单位的鼓励。以上关于工期索赔的法规条款便是为您全新的解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还有问题,您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来解答。
  
  
总结:工期索赔的法规条款有哪些?房地产在我国发展是尤为快速的,也出现了很多对于工期中所产生费用的纠纷,一个完善的索赔机制和了解相关机制是施工单位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农村宅基地试点有偿转让颇有些“终点又回到起点”意味
      农村宅基地试点有偿转让颇有些“终点又回到起点”意味。宅基地曾经有过私有并可自由买卖时期,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62年,农村宅基地归农民私人所有,农民拥有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宅基地和房......


·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都会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纠纷对双方
      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都会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纠纷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但是有诉讼时效的限制。那么交通事故诉讼期限是多久?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


·商标相同和相近似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标行为。《商标法》中的指的“商标相同”,是指被控......


·刑事案件证人必须出庭吗
      一、刑事案件证人必须出庭吗可以不出庭。控辩审三方都认为没有必要出庭的证人可以不出庭,经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的证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出庭,刑事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拒绝包......


·商标侵权处罚标准是什么?
      有很多涉及到商标侵权的人是因为没有法律意识或者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构成侵权,但是只有构成真正的侵权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此时会对侵权人作出相应的处罚,那么法律方面规定的商标侵权处罚标......


·持有、使用假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


工期索赔的法规条款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