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多次抢劫如何进行认定

  多次抢劫也是属于抢劫犯罪中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由于抢劫罪属于行为犯,只要有抢劫的行为那么就会构成此罪。不过实践中,需要对多次抢劫做出认定才行。那到底多次抢劫该如何进行认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多次抢劫如何进行认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中的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
  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二、抢劫数额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所抢信用卡数额巨大,但未实际使用、消费或者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适用抢劫数额巨大的法定刑。
  为抢劫其他财物,劫取机动车辆当作犯罪工具或者逃跑工具使用的,被劫取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抢劫数额;为实施抢劫以外的其他犯罪劫取机动车辆的,以抢劫罪和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抢劫存折、机动车辆的数额计算,参照执行《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1、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2、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3、持枪抢劫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2日
  第五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七)项规定的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
  4、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0年11月22日
  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对多次抢劫进行认定,不是为了定罪,而是为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毕竟多次抢劫的主观恶性比较大,一旦进行了认定之后,那么对行为人的处罚相对就是比较重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银川律师。
  
  
  
总结:多次抢劫也是属于抢劫犯罪中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由于抢劫罪属于行为犯,只要有抢劫的行为那么就会构成此罪。不过实践中,需要对多次抢劫做出认定才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1、员工辞职,应提前30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怎样赔偿,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怎样赔偿,赔多少钱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等投保义务人钻法律空子,心存侥幸逃避应尽义务。我国对于不购买交强险的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处罚......


·拆迁维权律师告诉我们怎样维权
      拆迁维权律师告诉我们怎样维权一、认清事实,知己知彼面临房屋征收,首先要对征收行为进行审视:征收的目的是什么?是否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有没有正式的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是否依法进行公......


·关于国家赔偿监督规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后,其要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国家赔偿。法院受理会,经核实无误的,会同意赔偿申请。在赔偿落实的过程中,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就需要对国家赔偿程......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四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


·拿到工伤鉴定后最迟要多久去理赔?
      拿到工伤鉴定后最迟要多久去理赔?拿到工伤鉴定后最迟要一个月内去理赔,因为一般情况下在进行一定的工伤鉴定完毕之后,有一个具体的伤残等级就会立即的去进行索赔,毕竟对于当事人人员来说,他也......


多次抢劫如何进行认定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