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结论属于直接证据吗
鉴定结论属于直接证据吗? 一、不能单纯的说鉴定结论就是直接证据
鉴定意见的本质是一种证人证言,所以,它的质证同证人证言质证规则相同。能单独证明犯罪行否犯罪实施证据=直接证据;2、需要证据结合才能作述证明就是间接证据。
二、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如何分类
1、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一起案件中的证据有很多,所谓间接证据,就是指本身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需要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有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查明主要事实。间接证据具有依赖性、关联性,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同时间接证据具有排他性。对刑事诉讼中的间接证据的审查判断,应从三方面进行:一查物证的来源是否合法,其外形属性等特征是否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看有无假冒和伪造的情况。二查证人的品质,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及其他客观条件,看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或受其他影响,使提供的证言失实。三查鉴定材料是否可靠,鉴定人是否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资格,看鉴定结论是否准确可信。对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应把握以下二个方面:一是综合审查证据,正确排除矛盾。二是推断要符合逻辑和情理。
2、在理解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分类标准时,要注意几个问题:
(1)分类的范围内只涉及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2)所谓案件主要事实的两个方面,是指肯定意义上的直接证据而言。而否定性直接证据则不然,只要能据以否定其中任何一个方面的内容,就是直接证据。
(3)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都可以是原始证据或是传来证据,其划分同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无关。
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证明方法简单,无需经过复杂的推理过程,其在诉讼中的证明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必须强调,直接证据也必须依赖于其他证据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根据。此外,由于其证明的范围不同,认定案件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进行综合审查判定。特别是在刑事诉讼中,法律明确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间接证据的主要特点是不能独自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任何间接证据都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且,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方式往往是间接的,用于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经过逻辑推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判明案件真相。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陈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上面的内容就是对鉴定结论属于直接证据这一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能够使您有所收获。总之,单纯的定义鉴定结论就是直接证据这一说法是不行的,要在具体的案件中具体的分析,要成为直接证据或者间接证据都需要一定的条件的。
总结:鉴定结论属于直接证据吗?一、不能单纯的说鉴定结论就是直接证据鉴定意见的本质是一种证人证言,所以,它的质证同证人证言质证规则相同。能单独证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收购和并购的区别是什么?
收购和并购的区别是什么?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因资金周转等问题对自己企业的企业产权进行并购或收购等行为,很多人都会认为企业间进行的并购和收购行为其实质是一样的,但事实上这二者是两个......
·怀孕期间不能上班公司不发工资吗?
怀孕期间不能上班公司不发工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
·农村旧房拆迁,每平给1000左右补助,合理吗?
一、农村旧房拆迁,每平给1000左右补助,合理吗? 农村旧房拆迁每平方米补偿1000元是不是合理的,不能一概而论的,要依据当地的房屋价格水平而定,房屋拆迁补偿是需要评估的。 《国有土地上......
·我们平时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工伤问题
我们平时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工伤问题,这对于工作人员的身心造成一定的伤害,这时候公司就要给予相应的赔偿对于受害者进行弥补。那么,对于工伤赔付工资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释一下......
·贷款买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子已经成为了中国老百姓头上的一座大山,随着近年来中国房价不断的增高,贷款买房几乎成为了大部分人的买房方式,如果要全款买一套房子对很多人来讲还是很困难的,特别是居住在北上广的人,......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间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
鉴定结论属于直接证据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