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实际生活中,电动车以其方便、省时省力、价格优惠等特点,已经

  在实际生活中,电动车以其方便、省时省力、价格优惠等特点,已经成为众多人出行、上下班、上学、访友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随着电动车的普及,因为电动车车主违章驾驶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那么,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承担吗?下面,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电瓶车交通事故责任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确定当事人有责任;当事人没有过错的,应当确定当事人无责任。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有证无证和事故责任的划分没有必然的联系,关键是看事故发生过程中,双方有没有处置不当。对无证的处罚是另外一件事,事故过程中,谁的过错大谁的责任就大,等责任认定出结果后,才会处理无证的。
   二、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承担吗
   (一)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二)无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按下列规定认定事故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毕后,应当制作责任认定书,并按规定宣布和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 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应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书》原件,并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申请表。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做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综上所述,对于“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承担吗”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上文中的内容进行了解答,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了。在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首先需要查明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分析电动车车主在该起事故中的作用,才能认定电动车车主的责任如何承担,而不是完全的对半负责。
总结:在实际生活中,电动车以其方便、省时省力、价格优惠等特点,已经成为众多人出行、上下班、上学、访友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随着电动车的普及,因为电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公司法子公司有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子公司有关规定是什么现如今,很多人有了能力,资金,人脉等条件都会选择自己开办公司,这样也会赚取更多的利益,也能学到更多的知识,还会发掘出自己无限的潜能。但是,成立一个公司也需......


·疫情期间买卖野猪肉违法吗
      疫情期间买卖野猪肉违法吗?买卖野猪肉是犯法行为,《刑法》第341条第1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交通肇事罪构成要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构成要是怎样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


·民法总则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包括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
      民法总则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包括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什么?(1)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


·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有哪些?
      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有哪些?法人,相对于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每个人都是自然人,但不代表每个人也都是法人。法人是在国家承认的基础上,拥有凌驾于自然人之上的权利,普......


·工伤认定笔录会问什么问题?
      工伤认定笔录会问什么问题?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


在实际生活中,电动车以其方便、省时省力、价格优惠等特点,已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