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写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

  如何写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 一、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如何写?
   债权转让通知书
  ————公司:
  根据我公司与————在————年——月 ——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贵单位所欠我公司————元债务,于————年——月——日起转给————。请贵单位将该款项支付给————。
  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二、债权转让通知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债权的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第三人取得合同权利成为合同当事人。转让合同尽管是转让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但往往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对于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2、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关于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时,不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只有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后才有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债权转让通知并不当然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债权转让通知中同时有催收债务的内容,或债务人收转让通知后明确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转让通知就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三、债权人转让的通知方式包括哪几种?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人之债。
  由此可见,我们在进行债权债务转让之前,应该以书面形式将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采用书面的形式可以为以后发生纠纷保留证据材料。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要写清转让债务金额、第三方情况,并且要原债权人签字盖章。最好由专人送达,以防丢失。
  
  
  
总结:如何写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一、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如何写?债权转让通知书————公司:根据我公司与————在————年——月——日签订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借钱给别人借条丢了怎么办?
      借钱给别人借条丢了怎么办?一、借钱给别人借条丢了怎么办?可以进行协商,如果不还的话可以进行起诉。1、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由于抹不开面子,生活中......


·一、失业人员必须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人员必须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所办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表》(盖单位......


·有两个小孩怎么支付抚养费
      一、有两个小孩怎么支付抚养费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规模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经济发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规模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经济发展重要的一个产业项目。房地产业作为一个行业,应该有着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行业行为。那么,上海房地产新政策有哪些?项目就让我......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有何特点?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有何特点?对于民事诉讼,相对会熟悉一点,但其中相较于正常程序,还有一种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使用,可以方便案件的处理,提高法院办事的效率。但大部分......


·未形成抚养继承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未形成抚养继承权法律规定是什么?所谓继子女就是妻与前夫或者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由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血缘关系,而是姻亲关系,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继子女无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但是,如......


如何写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