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出差期间猝死算不算工伤?

  出差期间猝死算不算工伤?猝死要求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如果能证明是在差旅过程,是可能认定为工伤的。可以申报,看劳动局是否认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综合上面所说的,出差期间就代表着劳动者也是在工作的期间,在这期间发生的疾病或者是伤情都可以利用工伤的条款来进行处理,但在申请工伤赔偿的时候就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所以,工伤的认定都是有合法依据的,这样才能算是合法的。
  
  
  
总结:出差期间猝死算不算工伤?猝死要求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如果能证明是在差旅过程,是可能认定为工伤的。可以申报,看劳动局是否认定。职工由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骨折工伤认定和赔付是怎样的?
      职工在遭受工伤伤害时,经过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伤认定之后,如果伤情较为严重,甚至因工伤导致残疾,对工作劳动和正常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时,应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评定的伤残等......


·欠款人跑了构成犯罪吗
      欠款人跑了构成犯罪吗欠款人逃跑涉及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与诈骗罪之间的区别。区别民事借贷纠纷和诈骗犯罪的一个关键因素在于行为人获取的款项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由谁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由谁出?1、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由申请人先垫付,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


·经济纠纷仲裁决定不服怎么办?
      经济纠纷仲裁决定不服怎么办?我国仲裁法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机构对于双方当事人提请仲裁的案件作出的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不得要求该仲裁机构或其他仲裁机构再次裁决或向人民......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宅基地的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准的或者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载明的面积进行认定。(二)宅基地上房屋的面积,以国......


·一、劳动合同辞退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辞退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出差期间猝死算不算工伤?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