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
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
一、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1. 申请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申明如下内容:
第一,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
第二,子女由何方抚养,抚养费的数额、给付的方法和期限。
第三,各项财产的归属、数量和价值。
第四,各项债务的清偿责任。
第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第六,离婚后一方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方法及期限等。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北京地区要求离婚双方各自提供2寸单人照片2张)。
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提出离婚申请的当事人应当认真填写《离婚申请书》并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2.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内容除对《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离婚的条件认真地进行审查外,还须对当事人的收入、财产以及子女状况等进行详细的调查与核实,以达到保障离婚协议的真实、自愿与公平。
3. 批准
通过审查,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夫妻关系解除。离婚证同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一般在协商好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按流程来进行,同时还必须要依法的提交相关的材料,这样执法人员在审查的时候才会通过,所以,办理时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
总结: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一、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1.申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的规定,内地居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普通公民在说到知识产权如果不太理解的话,那么生活当中很多例子都可以证明知识产权被保护的重要性。比如说有的时候,如果自己的发明,自己写的小说,在没有经过......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
·消费者在法律维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消费者在法律维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注意合理确定诉讼主体在原告资格方面,消费者以产品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原告资格不限于商品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产品的实际使用人、实际受害人均可......
·离婚分割财产交税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分割财产交税标准是多少?目前所有的离婚财产都不需要交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入职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入职需要注意什么?入职offer1、公司的offer是有法律效力的要约,即向应聘者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因有犯罪嫌疑被拘留,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不是自首?
不是自首。自首包括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我们知道,成立一般自首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成立特别自首,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除应符合成立一般自首的......
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