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被继承人立遗嘱到哪里公证

  立遗嘱到哪里公证可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随着您法治意识的增强,更多的人在立遗嘱时,为了防止自己死亡后,亲人因遗产而伤害感情,选择将遗嘱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强于所有其他形式的遗嘱因此,通过公证遗嘱的形式减少家庭纠纷,已成为一种很好的化解家庭内部纠纷的方式。申办遗嘱公证注意事项:1、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2、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二、办理遗嘱公证须提交的证明、材料:1、遗嘱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2、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遗嘱人与受益人系直系亲属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或有关单位复印的人事档案材料);4、遗嘱人的的婚姻状况证明:①已婚,提供结婚证;②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5、遗嘱所涉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产证);6、遗嘱文书(公证处可提供代书);7、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要注意,在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而遗嘱公证主要是处理百年之后的财产分配事宜,例如房产、存款、基金等。一般权利不通过订立遗嘱来处分,比如公房的承租权等。若是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需要夫妻二人分开订立遗嘱,并且在遗嘱中只能处分自己的份额。
  
  
  
总结:立遗嘱到哪里公证可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随着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经济补偿金收条有谁保存?
      一、经济补偿金收条有谁保存?经济补偿金收条,一般由赔偿者,即用人单位保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


·司法鉴定伤残程序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伤残和其他的伤残鉴定一样,是有自己的一套流程的,进行司法鉴定伤残的特殊部门要依法鉴定,而委托人也需要按规定进行鉴定。可能有一些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伤残的不了解这些程序。那么司法......


·起诉离婚女方不出庭应该怎么办
      现实中,要是男方想向女方提出离婚,而此时女方不同意的话,意味着此时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了。不过男方此时却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不过很有可能出现女方不出庭的情况,那起诉......


·是否可以在异地执行监视居住
      是否可以在异地执行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可以给指定居住的处所,以便于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内容有哪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内容有哪些?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


·股权质押执行财产可以吗
      股权质押执行财产可以吗一、股权质押后可不可以执行财产可以拍卖股权,不可以执行财产如果股权质押优先受偿还不足以偿还债务,那么还是可以要求执行其他财产的.股权质押后,因为股价的波动,......


被继承人立遗嘱到哪里公证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