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企职工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国企职工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立案标准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对于国企职工存在玩忽职守罪的认定上,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立案标准来进行处理,但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基于实际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对玩忽职守的犯罪事实进行界定,而后进行判决处理。
  
  
  
总结:国企职工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


·满14岁不满16岁贩毒处以刑事处罚可以吗?
      满14岁不满16岁贩毒处以刑事处罚可以吗?一、满14岁不满16岁贩毒处以刑事处罚可以吗?是可以的,《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前,必须经过特定的环节。其中主要有:  (1)用人单位对......


·加班费计算方法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根据我国劳动法所规定的内容,凡是用人单位让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话,那么所在的用问单位就得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费作为工资报酬的补贴。至此,我们的劳动法就对此加班费计算方法......


·离婚官司被告必胜技巧之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官司被告必胜技巧之子女抚养问题1、如果抚养权问题可能涉及到与对方在财产分割方面的利益,必要时,可以适当让步。因为待判决后,仍然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之诉讼,而财产问题一般处理过的财......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是如何规定的?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是如何规定的?《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是对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条件的规定。《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


国企职工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