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辞退员工给了补偿需要交税吗

  公司辞退员工给了补偿需要交税吗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在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如下:1、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收入高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用高出的数额除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计算),所得数额视为劳动者个人的月工资或薪金收入,对该数额超过2000元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支付情形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值得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三、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标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比经济补偿多出一倍,实际上可以说是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惩罚。由上可知,在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适用经济补偿金;而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适用赔偿金。那么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否既主张经济补偿金又同时主张赔偿金呢?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条文来看,应该是不能同时并用的。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草案》也进行了明确。此外,关于劳动合同法赔偿金用人单位还需注意:1、用人单位并非支付了赔偿金,就一定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等而未予支付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然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额外赔偿金。劳动者在办理这类辞职时,如因用人单位的,相关的用人单位应积极的补偿这类劳动者的合法损失。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应积极的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办理。劳动管理部门对这类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总结:公司辞退员工给了补偿需要交税吗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在按照劳动者在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个人工程款不给怎么起诉
      个人工程款不给怎么起诉一、个人工程款不给怎么起诉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有备无患......


·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 ?
      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一、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不注册商标有什么后果吗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打造品牌效应;2、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树立品牌形象;3、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


·公司法任意性规范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任意性规范是什么意思?一、公司法任意性规范是什么意思?任意性规范指虽有法律的规定但当事人可以加以选择,法律允许当事人做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法律的条文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另外规定......


·动产质押反担保合同与动产抵押反担保合同区别是什么?
      动产质押反担保合同与动产抵押反担保合同区别是什么?1、反担保物的关联方式不同动产抵押反担保与动产质押反担保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对反担保物的占有。动产抵押后,抵押物仍归抵押人(债务人)占有......


·犯罪未遂法定减轻情节规定有哪些?
      犯罪未遂法定减轻情节规定有哪些?一、犯罪未遂法定减轻情节规定有哪些?不是,犯罪未遂是犯罪没有成功,可以从轻处罚,而非必须从轻。《刑法》规定如下: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规定是什么?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规定是什么?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规定是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继承的话,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


公司辞退员工给了补偿需要交税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