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间出车祸属于工伤吗
下班时间出车祸属于工伤吗不一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条件,才能确定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满足“本人负非主要责任”这一特定条件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交通事故与工伤能否同时得到赔偿?可以获的双重赔偿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而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工伤保险赔偿所依据的是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依据的是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两者分属不同部门法的请求权救济方式,不存在请求权上的竞合。所以,可以主张双重赔偿。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工伤职工可以在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后,再向车主及保险公司要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不少人认为,只要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车祸,那么就一定构成工伤。首先要知道,我国对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也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其中就要求满足“本人负非主要责任”这一特定条件的,否则的话也不能认定为工伤。另外,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其实是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总结:下班时间出车祸属于工伤吗不一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条件,才能确定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给孩子吗?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给孩子吗?夫妻离婚财产可以给孩子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同意的话,可以起草协议把财产都留给孩子。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
·一般哪些犯罪不适用缓刑
一般哪些犯罪不适用缓刑一、哪些犯罪不适用缓刑1、对象为被判处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会危害社会;3、累犯不适用缓刑。最高人民法院......
·如何在民事诉讼中质证对方发票?
如何在民事诉讼中质证对方发票?民事纠纷在我们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在进行民事诉讼时,我们需要证据来辅佐我们的诉讼请求,证据有多种多样,但有些证据可以直接作为证据,有些就不可以,需要其......
·劳动合同的解除其实冰不一定要双方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的解除其实冰不一定要双方协商一致,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是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同时这样的权利也允许单方面行使,也就意味着其中任何一方都是能够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
·反倾销税的一般效应是什么?
随着世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也越来越频繁。以农作物为例,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盛产的某种作物,同时也有匮乏的某种作物。这样就需要与其他国家进行贸易以满足自身需求。在这个......
·用认定工伤决定书看病的效力是什么?
用认定工伤决定书看病的效力是什么?一、用认定工伤决定书看病的效力是什么?用认定工伤决定书看病的效力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在进行看病的时候所进行的医疗费用,保存好相关的票据凭证,然后......
下班时间出车祸属于工伤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