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性要求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性要求是什么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性要求是什么?
  
  一)催告程序
  
  1、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内容:
  
  (1)履行义务的期限;
  
  (2)履行义务的方式;
  
  (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2、催告的例外
  
  ?(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2)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1、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是行政机关的义务,除非当事人自愿、明确地表示放弃该项权利,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阻碍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
  
  2、行政机关必须客观、充分地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认为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3、行政机关应当根据采纳当事人意见的实际情况,对行政处理决定作出调整,但不得因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对其不利的处理。
  
  三)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行政机关已经履行了催告程序;
  
  (2)催告期限届满,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而无须等待催告书中载明的履行义务的期限期满;?
  
  (3)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且没有正当理由。
  
  2、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
  
  (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四)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直接由行政单位自行予以强制执行的话,程序就是这样的,不过特定情况下某些行政单位可能自身是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的,这样的话就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总之,行政单位也不会在没有任何预告的情况下就突然予以强制执行的。
  
  
总结: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性要求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性要求是什么?一)催告程序1、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内容:(1)履行义务的期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先诉抗辩权行使的限制有哪些?
      先诉抗辩权行使的限制有哪些?(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这一情形的构成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债务人的住所发生变更;二是债务人的住所变更发生在保证合同成立......


·遇到刑事案件通知法律援助应该怎么做
      遇到刑事案件通知法律援助应该怎么做刑事案件也是一类十分重要的法律案件,在法律案件中也是不可以忽视的一部分,许多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也属于法律援助的对象,法律援助不仅仅是针对弱势群体,也......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诉词的写法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诉词的写法是怎样的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诉词的写法是怎样的?1、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


·实践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哪些
      实践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哪些条件?一、实践合同成立的条件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


·沙坪坝区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沙坪坝区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拆迁老城区,已是很多城市发展的必经途径。对于重庆这个富有特殊爱情风味的城市,人们是很怀念它的旧建筑的。为了更好的发展经济,需要拆除很多旧建筑,那么沙......


·失火罪是过失犯罪还是故意犯罪
      对于火灾的发生,有些时候是行为人故意放火,但有些情况下其实是因为一不小心导致火灾的出现。而前者会被认定为放火罪,后者的话则为失火罪。那从我国法律的规定来看,失火罪是过失犯罪还是故意......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性要求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