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男方说要小孩抚养权吗?

  可以离婚男方说要小孩抚养权吗?可以离婚男方说要小孩抚养权的,婚姻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离婚的夫妻双方都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益的,男方离婚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规定是:孩子两周岁以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可以随父方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两岁以上的孩子双方都有权利争取,但是需要足够尊重孩子本身的意愿。二、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1、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在日常生活当中,男方和女方离婚的话,那么孩子问题的话都是比较纠结的,因为男方也想要孩子,所以他们也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并不是说所有的孩子的抚养权都应当归属于女方,这也是需要看一个具体的双方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和对孩子的一个照顾程度。
  
  
  
总结:可以离婚男方说要小孩抚养权吗?可以离婚男方说要小孩抚养权的,婚姻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离婚的夫妻双方都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益的,男方离婚想要争取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买卖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在买卖的过程中,如果存在诈骗的情况,此时符合规定标准的,那么就有可能认定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买卖诈骗罪,因此一般说买卖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其实也就是指合同诈骗罪......


·挪用公款挪用时间判定
      第一,挪用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中的三个月,认定的起算点应是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只要财物一脱离本单位的控制,单位对资金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就遭到侵害。第二,挪用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调岗降薪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调岗降薪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


·补办身份证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吗?
      补办身份证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吗?不一定,对于满足条件的可以异地办理,具体要看常住居住地的政策。根据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离......


·变更诉讼标的额如何计算缴费标准
      变更诉讼标的额如何计算缴费标准一、变更诉讼标的额如何计算缴费标准?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


·一、交通费在事故中是怎么进行计算的?
      一、交通费在事故中是怎么进行计算的?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


离婚男方说要小孩抚养权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