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夫妻离婚赔偿金多久给对方?

  一、夫妻离婚赔偿金多久给对方?
  
  离婚赔偿金多久给对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应该给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提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协议离婚后不给赔偿金怎么起诉?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假如自己没有任何过错性行为,只是源于跟对方毕竟有过一段夫妻关系,自愿给对方支付一笔赔偿金的话,对双方来说赔偿金越早支付越好。假如自己当时没有支付赔偿金的能力,多长时间给对方赔偿金就不确定了,应该是什么时候有能力了,什么时候给。
  
  
总结:一、夫妻离婚赔偿金多久给对方?离婚赔偿金多久给对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应该给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自20...#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看守所批捕后还会提审犯人吗?
      一、看守所批捕后还会提审犯人吗?1、看守所批捕后有可能会提审犯人,刑拘人员不是一定要被批捕后才能提审,对提审次数也没有限制。2、如果批捕前提审犯罪嫌疑人,是为了核实事实及证据。然后......


·最新离婚时抚养费怎么算
      在离婚的时候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进行计算,其实也是很重要的。毕竟,一方实际获得了抚养权之后,另一方也是需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此时往往就是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进行。那最新离婚时抚......


·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如何规定?
      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如何规定?一、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如何规定一般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一般规则,谁主张相应的事实,谁就应当对该事实加......


·缓刑在哪执行、对缓刑犯考察由哪个机关执行
      要想知道缓刑在哪执行,首先要清楚究竟缓刑是什么意思。对于罪犯来讲,要是可以同时被判缓刑的话,意味着此时可以暂时的不用被执行所判刑罚,从这点上来看,其实缓刑没有固定的执行地点,因为不......


·疫情期间牟取暴利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的罚则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


·医疗过错参与度的赔偿金的相关规定
      医疗过错参与度的赔偿金的相关规定一、医疗过错参与度的赔偿金的相关规定医疗过错“参与度”是目前我国人民法院对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判决的主要参考依据。具体来说,就是医疗过错“参与度”是多......


一、夫妻离婚赔偿金多久给对方?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