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没有预售许可证一房多卖如何避免

  没有预售许可证一房多卖如何避免1、审查产权归属一房多卖情况的出现,还有可能是因为非产权人出售房屋,所以您在买房之前,一定要审查清楚产权的归属,看产权证上业主姓名与售房者身份是否一致,有无其他共有人,如果是夫妻或家庭成员共有的,出售该房子还需要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才行。防止无权的人或者是部分产权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2、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一房多卖出现的原因大多在于为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买房要积极督促卖家过户,这样缩短了过户时间,就可以减少一房多卖的可能性。并且就算是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况,如果卖方与多方签订合同,已经办理过户的一方会优先享有房屋,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也能保障自己的权益。3、进行预告登记根据《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从这条规定中可以看出,进行预告登记的话,可以有效地防范一房多卖的情况,但要注意预告登记的时效,3个月内要进行产权登记,否则预告登记就失效了。4、通过中介交易中介公司相对于个人而言经验多一些,在交易的过程中,购房者可以让中介写清楚“如果出现了房屋纠纷,一房多卖的情况,卖家要负全部责任”。有中介在中间协助办理房产交易的相关事宜,省事又省心一些,通过中介协助买卖双方制定较为明确、细致的合同条款,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保障。首先,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其次,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要求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相关的案件当事人应在买卖前向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经核查,确保这类房屋没有出售的情况下进行相关的买卖。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一旦出现违约的情况时,应积极的相当的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办理。
  
  
  
总结:没有预售许可证一房多卖如何避免1、审查产权归属一房多卖情况的出现,还有可能是因为非产权人出售房屋,所以您在买房之前,一定要审查清楚产权的归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方修车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方修车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中,无人员伤。对方负全责。修车期间,无法向对方索要误工费,但可以主张如下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


·一、交通事故立案材料?
      一、交通事故立案材料有哪些1、民事起诉状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原告......


·刑法的限制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法的限制减刑的条件是什么《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现在很多人都用微信,微信确实给人们带来了不少的方便。但是,一
      现在很多人都用微信,微信确实给人们带来了不少的方便。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也打起了利用微信诈骗钱财的注意,也已经有很多受害者在微信上被骗了钱。由于微信诈骗与现实中的普通诈骗有所区别,很......


·工伤认定时效一年截止了怎么办
      就是因为员工的工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配合,所以我国对于工伤认定的有效时间就比较长,在长达一年的时间之内,应该说劳动者是有充分的时间做准备的。在正常情况下超过一年的话,社......


·员工仲裁补偿加班工资个税怎么认定?
      员工仲裁补偿加班工资个税怎么认定?依据赔偿的金额来确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


没有预售许可证一房多卖如何避免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