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被法院保全了的房子能出租吗?

  被法院保全了的房子能出租吗?房屋被查封后,一般不能对外出租了。查封就是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查封是我国各级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执行方式,查封期限并不是随意而为的,是要遵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四条: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二、 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可以出租吗房产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可以租赁。房屋抵押在前租赁在后,租赁时承租方明知抵押的,租赁行为合法有效,但有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就是在租赁期内房东破产了,抵押权人(即银行)可以执行抵押房产,这样承租合同就会出现履行困难(不能到期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抵押人,第三人因此可能不知道所购房屋上存在租赁关系,而与出租人建立买卖关系,该第三人是善意第三人。在此情况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样处理有利于保护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在当前房价上涨形势下,也可防止部分出卖人为反悔卖房,恶意与他人串通假造租赁合同关系,达到悔约的目的。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因此不能实现的,可以请求出租人进行赔偿。人们在自身财产的使用过程中,往往会有抵押贷款的形式进行资金周转,这样就具备相应的风险,也要有准备面对这个风险,自行承担责任。房子作为抵押时往往可以出租,此时房子所有权为自己所有;但房子作为财产保全后,就不属于自己了。
  
  
  
总结:被法院保全了的房子能出租吗?房屋被查封后,一般不能对外出租了。查封就是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查封是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监视居住和取保受审的区别都有哪些
      监视居住和取保受审的区别都有哪些1、期限不同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2、是否可以申请不同监视居住: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可以申请。申请主体,......


·儿童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我国范围内离婚案件频发,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孩子的,在离婚前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进行协商,为了规范儿童抚养费标准,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各地司法机关可以......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


·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作为客车公司与旅客之间签订的客运合同来看,在法律范围内,成立并且实际生效了之后,当然也是有可能出现一些意外,从而导致客运合同被解除。那么实践中,究竟解除客运......


·网络诈骗和一般诈骗有什么区别
      网络诈骗和一般诈骗有什么区别进入互联网时代以后,互联网逐渐普及,我们处在一个靠网络紧密联系起来的世界,无疑,互联网极大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是,各种网络诈骗,电信诈骗也随之而来,花样......


·医疗纠纷损害怎么起诉
      ?向法院起诉是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寻求的最后一道保障线,也是最有效力的解决纠纷方式。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1、诉要注意诉讼时效制度。向法院诉讼,有时效制度,如果过了......


被法院保全了的房子能出租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