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交通事故致伤医疗费赔偿1、医疗费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1)挂号费(2)医药费(3)住院费(4)治疗及手术费(5)器官功能恢复训练的康复费(6)整容费(7)其他后续治疗费。2、计算标准: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的医药费、住院费和抢救费用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计算确定,需要康复训练、整容和后续治疗的,根据医院出具的继续治疗意见或者法医鉴定意见。如果无法确定的,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3、需要的证据主要有:(1)根据医院的医疗费收据、住院费收据、抢救费用单据(2)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3)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者法医鉴定意见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对当伤员进行医疗救治,所涉及到的医疗费等需要根据事故责任的认定情况来进行赔偿。如果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永久的伤残的,还应当赔偿相关的伤残费用,具体的赔偿项目应当根据伤员造成的实际伤亡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赔偿。交通事故中关于人员的情况主要分为三种,无受伤、受伤以及死亡。而在受伤里面,又会根据具体造成的伤害情况,区分为是否有造成受害人残疾。在不同的情况下,对受害人做出的赔偿项目是不一样的。自然是造成的伤害越严重,赔偿的项目会更多一些,而赔偿的数额往往也会多一些。
  
  
  
总结: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在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参与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即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负责本案的审判人员、检察......


·一般城管有权强拆违建吗
      城管有权强拆违建吗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于违法的建筑进行拆除时,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城管进行强制拆除,并且对违建人员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在累犯当中,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分为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这二者最大的区别,也就是在构成条件上面的差异。那么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


·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怎么规定?涉及哪些法规文件?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主要就是针对一项建筑工程中涉及到的资料进行管理的相关规定,当然,这些规定并非就是自己凭空制造出来的,而是具有一......


·劳动派遣工伤认定管辖地是哪里?
      如今在建筑工地上,很多农民工属于劳务派遣工,他们在干活的时候,有时候会被设备砸伤。这时就涉及到工伤认定的问题,通过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这样才能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派遣工的工伤认......


·合同类型和期限
      合同类型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