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虚假诉讼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虚假诉讼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三)犯罪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不仅浪费宝贵的民事司法资源,导致真实诉讼无法得到及时审理,严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同时还可能对法官职业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四)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所谓“捏造事实”,是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无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实成分,部分捏造。具体而言,可以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并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2、“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3、“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有关证据,使债权的标的扩大,如篡改借据上的借款金额、伤残鉴定书的伤残等级结论等。其次,行为人提起的必须是民事诉讼。即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提起的诉讼。最后,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是指扰乱了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浪费司法资源。“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指严重侵害到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如导致他人丧失财产、婚姻关系破裂、丧失收养他人或被他人收养的权利、监护他人或者被他人监护的权利、继承财产或被继承财产的权利等。二、虚假诉讼罪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刑法修正案(九)对虚假诉讼犯罪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从有关规定中了解到,虚假诉讼罪的着手标准应为以捏造的事实起诉时,其既遂标准为实际妨害了司法秩序,对于妨害司法秩序的判断标准不应仅限于获得法院的错误裁判或者严重侵害他人权益等,可以参照入罪标准进行判断。格外需要注意,成立本罪的时候,并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总结:虚假诉讼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结婚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结婚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为共同所有,这就包括夫妻一方的工资或其他劳动所得,除非双方对婚姻期间的财产做了明确的约定归属一方或作出了其他的对婚姻期间所取得财产......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吗?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吗一、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吗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2、......


·闯黄灯是什么意思,闯黄灯如何处罚?
      闯黄灯是什么意思,闯黄灯如何处罚?一、闯黄灯是什么意思?黄灯是控制非行人交通流的交通信号灯信号序列的组成部分,位于绿末红初之间,具有一定的时间长度,称为黄灯时长或黄灯时间。《道路......


·为了加上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为了加上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此办法适用每个地区的工程建设,但由于每个地方的地质条件和环境影响因素不同,此办法相对于某个工程又是不全面的。为此每......


·油漆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油漆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签署油漆工程承包合同后,要履行合同上的内容,在质量上面也要做到精益求精,在工程方面,如果发现油漆工程有质量问题,那就要及......


·土地使用权获取程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获取程序是什么我国的土地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民要想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就必须通过特定的办法获得。而房地产商是我国申请土地使用权的大户,按照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获取程序拿到土地。按照......


虚假诉讼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