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玩忽职守案件的办案时间是多久?

  玩忽职守案件的办案时间是多久?
  
  一、玩忽职守案件的办案时间是多久?
  
  民警办案有法定期限,但前提是得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如果报案后,公安机关并未予立案,这个法定期限是无从计算的。如果公安机关一直不予立案,应当去检察院举报,要求立案。比如公安办理,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延长30日;办理刑事案件,时限更为严格。比如,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报请批准。
  
  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案件;
  
  (三)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九十九条办理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的期限。
  
  玩忽职守案件的处理,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掌握的犯罪事实来认定,在进行判决处理时,应当进行合法的调查取证,最后的判决也由不同的司法机关来进行处理,相关案件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不同的职能来行使法律责任。
  
  
总结:玩忽职守案件的办案时间是多久?一、玩忽职守案件的办案时间是多久?民警办案有法定期限,但前提是得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如果报案后,公安机关并未予立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商标权转让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标权转让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商标作为一个也的无形资产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商标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形象,思想的传递。商标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广告宣传、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必不可少的元......


·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怎么办?
      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怎么办?对于征地国家、地方的补偿力度不能说不大,我们知道,很多国家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然后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款,遇到这种情况期门不能坐以待毙,仍任恶势力的发......


·哪些主体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哪些主体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一是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二是职工本人......


·我们该如何认识和解释承揽合同
      我们该如何认识和解释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历史悠久的典型合同之一,我国承揽合同的规则是动产工作物的所有权应该依照材料提供人和添附两种法理标准以此来确定归属,不动产工作物应分别设定权属......


·广东省八类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省八类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政策对于正在进行征地的朋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对于征地补偿政策不了解的话,征地补偿的内容我们就无法得到了解,就无法对征地补偿能够得到的价值得......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理由如何定义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理由如何定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满足一定年限后,公司需要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在解除这样的合同的合法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


玩忽职守案件的办案时间是多久?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