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有吗?

  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有吗?
  
  一、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有吗?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是有区别的;
  
  
  专利权人即专利权主体,是依法获得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应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从取得方式来划分,可分为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从国籍来划分,可分为本国人与外国人。
  
  专利申请权人,是对某项发明创造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专利申请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说,专利申请权人就是有资格就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专利权人与专利申请权人具有一致性:专利申请权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专利申请权人提出的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后,该专利申请权人就成为专利权人(专利法第6条)。
  
  2、专利权人与专利申请权人是有严格区分的:
  
  ①专利申请权是一种单独的财产权,是一种具有相对性的请求权,特定主体就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并不能排斥他人就同样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换言之,对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有资格提出专利申请的主体可能是多方,但获得批准从而成为专利权人的则可能是其中的一方。
  
  ②继受专利权人常常并不是专利申请权人。
  
  二、专利申请费用要多少
  
  1、申请费:
  
  发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
  
  2、审查费
  
  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时不用缴纳。
  
  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3、专利登记费
  
  申请人在接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就需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
  
  发明:250元 印化税5元
  
  实用新型:200元 印化税5元
  
  外观设计:200元 印化税5元
  
  4、年费
  
  在专利的有效期内,如果要维持权力则需每年想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专利就是属于拥有作品的人才可以申请,但对于拥有作品的人不一定会成为专利权人,这一般是体现在职务发明创造中来的,所以,对于不同权利的人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就会不一样,这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各自的利益。
  
  
  
总结: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有吗?一、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有吗?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是有区别的;专利权人即专利权主体,是依法获得专利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事故的发生科宁会涉及误工费
      事故的发生科宁会涉及误工费,这是有关法律强制要求的,那么,误工费只能定到评残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这些规定是根据当事人伤害的程度进行伤残鉴定之后才会作用条件,对于受害人的经济补偿是一......


·法律上规定的什么是再融资?
      法律上规定的什么是再融资?法律上规定的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再融资如同其字面理解,就是再此融资的意思。在原理上产生的原因主......


·怎么判定是否享有著作权?
      怎么判定是否享有著作权?也就是著作权的归属问题。考虑上述问题,须考虑作品是何作品。是个人作品职务作品法人作品演绎作品合作作品还是委托作品1、个人作品《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


·现阶段我国青年人对于婚姻的结合过于仓促
      现阶段我国青年人对于婚姻的结合过于仓促,导致了很多在婚姻中的问题,最后婚姻破裂。在双方离婚时,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这就需要请专业的律师进行相应的处理。那么重庆起诉离婚律师费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5万违约金是否合理?
      一、劳动合同5万违约金是否合理?合理,劳动合同所规定的的违约金没有具体的数额,主要是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的支出成本来具体计算。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


·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侮辱行为所谓侮辱,是指故意以语言、文字、暴力等手段贬损他人人格,从而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具体分为三种情形:第一,暴......


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有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