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强制执行吗?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以对方拒不将子女交由其抚养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是否能受理,各地人民法院做法不一。部分法院认为,子女抚养权属于人身性质,本身不具备执行的内容,对于该部分的执行申请法院应当不予受理;而另一部分法院认为,此类案件实际上是要求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的义务,执行的标的为行为,故该类案件属于法院执行的受案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总体来说,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司法实践中主要还是以说服教育为主的,因为法院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进一步的伤害到孩子,所以,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父母,都应该尽可能的考虑到孩子的感受。
  
  
  
总结: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强制执行吗?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以对方拒不将子女交由其抚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借条不见了要怎么办
      借条不见了也可以和对方协商进行补救。1、可以要求补张借条,如果对方愿意补借条的话,直接补写。如果不愿意补的,可以事先做好一些准备,带好有录音功能的手机,录音后将录音证据进行公证以保证......


·一、涉嫌醉驾几个月了司法机关没有通知还会受到处罚吗?
      一、涉嫌醉驾几个月了司法机关没有通知还会受到处罚吗?涉嫌醉驾几个月了司法机关没有通知还会受到处罚,此时暂扣驾照6个月以下,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做出的处罚......


·交警可以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交警可以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一、交警可以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疫情房贷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疫情房贷怎么办?发生疫情房贷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延期还贷款,受疫情影响暂无收入的人可延后还房贷。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外汇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


·最迟什么时候要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最迟什么时候要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


·用人单位申报童工该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严禁聘用童工,如果劳动监管部门发现用人单位申报童工的聘用记录,那么该劳动监管部门应该对该用人单位按照童工的数量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罚。童工出现不同的工伤等......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