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具体赔偿费用

  交通事故具体赔偿费用
  
  一、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
  
  三、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因护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或雇用必要的护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应考虑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支出的合理补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实际住院时间为基础,参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五、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法院应当根据其伤残情况以及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否赔偿。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六、交通费、住宿费
  
  就医交通费、住宿费是:指在治疗伤情的过程中,受害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必须乘车、乘船和住宿所支出的费用。
  
  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有:
  
  1、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2、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3、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4、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5、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确定的后续治疗费用;
  
  6、伤残鉴定费=实际伤残鉴定费用。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导致对方十级伤残的话,首先需要赔偿受害人、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后续治疗费、伤残鉴定费,具体费用由受害者和肇事者进行具体商议。
  
  
总结:交通事故具体赔偿费用一、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解除临时雇佣关系有赔偿么?
      解除临时雇佣关系有赔偿么?没有赔偿。雇佣关系不等同于劳动关系,可以随时解除。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在雇佣关系中一般是以完......


·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批捕吗
      一、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批捕吗?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


·老人往往会省吃俭用
      老人往往会省吃俭用,为自己的子女攒一笔财产。但是往往这笔或多或少的财产成为家庭战争的导火索,在老人去世后,儿女们或老人的弟弟妹妹们会受利益的驱使,不顾亲情,为遗产大打出手。那么我们......


·一、扬州醉驾会怎么样,处罚是什么?
      一、扬州醉驾会怎么样,处罚是什么?扬州醉驾的处罚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


·一、工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谁赔?
      一、工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谁赔?工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赔偿方应当是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来进行赔偿。交通事故保留伤残等级鉴定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


·夫妻一方借钱隐瞒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借钱隐瞒是否属于个人债务?一、夫妻一方借钱隐瞒是否属于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借钱隐瞒是否属于个人债务需要看该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所需,如果该债务是用于共同生活支出,那么则为共......


交通事故具体赔偿费用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