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可以,需要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提出书面申请,做好交接工作,但随时可以走人,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并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82条。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就算是在入职之后已经签了劳动合同,劳动者本人都是具备离职的这种绝对的权力的。可是因为没签劳动合同所以要离职的也是分成两种不同的情况的,一种是已经入职够一个月了仍然没签合同,这种情况下主动离职也可以和公司索赔,第二种就是才刚刚入职,试用期内离职的就是口头和公司说一声即可。
  
  
  
总结: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可以,需要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提出书面申请,做好交接工作,但随时可以走人,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个人提出离职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生前夫妻一方可以立遗嘱吗
      夫妻一方可以立遗嘱吗夫妻一方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精神正常就可以立遗嘱。但需要注意的是其所立遗嘱在形式上要符合民法典的严格要求,在内容上,遗嘱所处分的也应该是其立遗嘱人的个人财......


·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一、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二)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


·有事工作过程中遭遇意外
      有事工作过程中遭遇意外,有些劳动者会受伤,达到工伤的标准,于是提出工伤鉴定的申请。但是很多人在受工伤后都不清楚工伤鉴定下来多久才能拿到赔偿金,感到疑惑甚至产生害怕自己拿不到工伤赔偿......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贷款投资的现象逐渐增多,那么怎么取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贷款投资的现象逐渐增多,那么怎么取得贷款呢?这些人就会采取房产抵押的方式来取得贷款进行投资,但是并不是所有房产都可以抵押的,那么房产抵押条件有哪些?我们在下......


·遗弃武器装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的侵犯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谓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敌人和破坏敌人作战设施的......


·机动车保险纠纷有哪些
      机动车保险纠纷有哪些?一、机动车保险纠纷有哪些近年来,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过程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时有纠纷发生,究其原因,既有保户的原因,又有保险公司和社会方面的因素。1、保......


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