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诉讼审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诉讼审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达成了劳动关系之后,如果双方就工作和劳动过程而产生的纠纷,大部分的都可以通过劳动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那么劳动诉讼审理程序的过程是怎样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
  
  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诉讼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1、一审程序分4个阶段进行
  
  (1)起诉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审理前的准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法院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
  
  (3)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时,按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言书证等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进入法庭辩论后,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再由各方相互辩论。辩论之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二审程序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依法提起二审程序。但须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3、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是当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而需要再审时所进行的程序。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再审,但须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劳动诉讼是您解决劳动纠纷常用的方式,一般在我国劳动诉讼审理程序分为3个步骤,其中一审的程序比较复杂,您需要等待的时间也比较久。您在劳动诉讼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的需要在15日内提交上诉。
总结:劳动诉讼审理程序是什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达成了劳动关系之后,如果双方就工作和劳动过程而产生的纠纷,大部分的都可以通过劳动诉讼的方式进行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试用期时间有多长,试用期工资怎么确定
      试用期并不是必须要约定的,完全可以有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是否约定试用期。而要是约定试用期的话,那么就要按照国家对试用期的规定来执行,那么您知道我国试用期时间有多长吗?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


·有关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有关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1、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遗赠是被继承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死后赠与国家、集......


·职工工伤认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受伤职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需要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提出申请,不然相关认定部门就不会受理申请。当然,如果是单位提出的认定申请,这个时限要求更短。那您知道职工工伤认定程序具体是怎样......


·按照规定公安局可以不批捕吗?
      一、按照规定公安局可以不批捕吗?不批准逮捕是指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


·上诉期限与立案期限的区别的内容
      上诉期限与立案期限的区别的内容在各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对于一审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项一审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申请通过可以立案的,法院应当在规定期......


·员工劳动合同可以复印吗?
      员工劳动合同可以复印吗?在职业生涯中,可能每个人都需要找一份工作来维持生计,增加收入,找到工作后就涉及到与即将入职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会给劳动者吗,可以复印吗?一、......


劳动诉讼审理程序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