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管是买卖交易还是承包关系,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为了促使交易

  不管是买卖交易还是承包关系,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为了促使交易顺利完成,都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来作为保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也是不例外的。那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司法解释怎么理解?合同种类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司法解释怎么理解?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首先哪些情况会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我做一下背景介绍。《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标准化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以及一些行政法规(像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颁布的部办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文件),到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系的,使用类似、强制性表述的条款,比如说使用“不得”“禁止”“不应当”等等,这样的条款大概有60多条,这些条款我们没有列进去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我们考虑到这些规定在法律阶段上比较低,有的部办规章、地方性法规按照《合同法》52条规定来讲,只有违反了法律跟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才能导致合同无效。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里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法律、引用法律条文时,只有法律跟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才属应当适用的,部办规章、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条例等这些规范性文件只是参考,没有强制适用的法律效力。结合法律跟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认为,这些比较低的规范性文件,不能够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这是一个方面的考虑。另一方面考虑到很多的规范性文件只是调整建设施工合同某一部分内容,比如说,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划的,拿到开工许可证有7个条件,其中两个条件要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这两个证是核心,拿到规划许可证时,需要规划部门进行审核。因为是调整一部分内容,对整个建设施工合同不会导致施工合同的无效,最多也只是某些条款的无效。《合同法》确立了一个原则,如果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就应当是有效的,就应该得到全面实际的履行,保证社会经济关系顺向流转,这也是法律规定的一个原则,尽可能地减少无效,这也是法院执法过程中司法裁判的一个原则。即使这样,还有很多条款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我们也没有列进来,没有列进来,并不是说这些条款对法院的裁判没有影响,仍然是有影响的,法院审理涉及到这些条款的案件时,也会导致建设施工合同无效。我们列了三种,这三种情况是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比较常见的,有些内容是需要提示法官注意的,是这个指导思想,并不是没有列进来的所有条款并不适用。
  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种类有哪些?
  在中国,包括:①总合同与年度合同。施工期在1年以上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已批准的总工程项目与施工单位签订总合同(或总协议书),然后再根据年度建设计划签订年度合同。②总承包合同与分承包合同。一个建设项目需由几个施工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施工(承包)时,建设单位就全部工程与一个主要施工单位签订总合同,总承包人再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签订分承包合同。总承包人就整个工程向发包人负责,分承包人就其所承包工程向总承包人负责。按经济合同法规定,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工程,也可由几个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司法解释我们在上述的介绍中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介绍,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涉及到的相关规定是比较多的,什么样的规定适用于什么情况,我们也需要在实际操作中进行严格的界定和判断。当然,合同的种类是比较多的,具体的分类情况上述也已经有了明确的介绍。
  
  
  
总结:不管是买卖交易还是承包关系,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为了促使交易顺利完成,都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来作为保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也是不例外的。那么建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离婚财产分割与逾期不支付的违约金怎么算?
      离婚容易引起纠纷的无非就是两个大问题,一个是子女的抚养,一个就是离婚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先协商,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就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和子女的具体......


·代替考试罪主观方面是什么
      刑事犯罪的犯罪构成中,包括了四个方面,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通过对这四个方面的认定就可以判定是否构成该罪。但是不同的犯罪在这些方面的内容是不同,今天我们主要来说一说代......


·婚礼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礼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们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时候就会送给......


·新的抽逃出资罪应该怎么处罚
      新的抽逃出资罪应该怎么处罚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2023什么情形下定金可退?
      2023什么情形下定金可退?一、什么情形下定金可退定金能不能要回来,需要分具体情形:1、自己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这里也会涉及很多原因,我们以买房为例:现在买房大多都是通过首付......


·在我国关于工伤认定鉴定吗?
      在我国关于工伤认定鉴定吗?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


不管是买卖交易还是承包关系,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为了促使交易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